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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兩項殘疾人補貼政策已分別惠及1000多萬人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記者羅爭光)民政部6日發(fā)布消息,我國關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兩項政策發(fā)放工作已基本覆蓋所有縣區(qū),兩項補貼制度受益殘疾人分別達到1031萬人和1073萬人。
據(jù)悉,民政部、中國殘聯(lián)日前已聯(lián)合下發(fā)了《民政部辦公廳 中國殘聯(lián)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關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印發(fā)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出臺貫徹落實意見,兩項補貼制度已在全國范圍建立。
通報介紹,從生活補貼標準來看,有22個省份處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0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從護理補貼標準來看,有18個省份處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4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此外,有11個省份將生活補貼對象擴大到無固定收入、低保邊緣戶、低收入家庭、重殘無業(yè)、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依老養(yǎng)殘等困難群體;5個省份將非重度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納入護理補貼范圍。
截至2017年3月31日,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補貼發(fā)放實現(xiàn)縣(區(qū))全覆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受益殘疾人分別達到1031萬人和1073萬人,比2016年11月份分別增長22.6%和23.9%;發(fā)放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資金分別達到約133億元和122億元。
通報強調,各地在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貫徹落實方面還存在著工作機制沒有有效落實、補貼標準相對較低且動態(tài)調整機制沒有普遍建立、信息化管理和補貼發(fā)放手段相對滯后等問題。通報要求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補貼范圍,做到應補盡補、應發(fā)盡發(fā)。(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殘疾人補貼政策 惠及1000多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