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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昆明被打”事件凸顯城市治理問題
本報昆明8月20日電 女大學生昆明被打案今天告破。據(jù)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fā)言人辦公室發(fā)布:8月17日20時39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冷某某報警稱,其在昆明被一電動自行車撞倒后又被騎車人毆打。接到報警后,昆明警方連續(xù)工作,于8月19日19時許將打人者王某抓獲。
21歲的冷某某是某高校在讀女大學生,經(jīng)查,8月16日她從湖北武昌乘火車到昆明探望在此經(jīng)商多年的家人,并居住在姑媽家中。8月17日晚,冷某某乘地鐵回姑媽家途中,在南部汽車客運站地鐵出站口,遇到騎電動自行車招攬生意的王某,因拒絕乘坐王某的電動自行車,雙方發(fā)生言語沖突。
冷某某離開后,王某認為自己受到辱罵,心里氣不過,遂騎車追上冷某某,打傷她后逃離現(xiàn)場。
26歲的王某是云南建水人,他對上述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事后,冷某某發(fā)布微博維權而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盡管她在微博中稱此次來昆明是探親,但多家媒體在報道中表述為“女大學生昆明旅游被打”,強化了冷某某的“游客”身份,并引起國家旅游局的重視。
“國家旅游局對此案表示關切,將此事件推高到了一個新的熱度。”全國律師協(xié)會刑委會委員李春光表示。昆明警方迅速開展調查,抓獲嫌疑人并將其刑拘,這符合公眾對法治的期待與共識。
但他認為,此事與其說是昆明的旅游環(huán)境問題,不如說是城市治理的問題。
目前,非法營運的電動車遍布昆明大街小巷,李春光說:“打擊非法交通營運行為是必要的,但提供更優(yōu)質足量的公共交通供給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昆明 某某 事件 城市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