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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原副省長劉志庚受賄近億元被判無期徒刑
【早前報道】“東莞一哥”劉志庚的黑色往事曾稱掃黃要有度
4月18日,中紀(jì)委通報,廣東原副省長、前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guān)。從今年2月4日到4月18日,中紀(jì)委對劉志庚的調(diào)查,用時僅74天。
落馬前接受廣東當(dāng)?shù)孛襟w采訪時,劉志庚曾說:“我不習(xí)慣自己給自己打分,而且個人的表現(xiàn)好壞,最好留給群眾、留給后人、留給歷史去評判。”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早在2012年起,關(guān)于劉志庚的舉報信就在網(wǎng)上流傳;自今年2月4日被宣布調(diào)查以來,媒體關(guān)于他的報道持續(xù)發(fā)酵,這些信息逐漸勾勒出曾經(jīng)的“東莞一哥”“形象”:主政東莞期間批評“運動式掃黃”、試圖染指民營資產(chǎn)、縱容家人親屬牟利、供養(yǎng)“巫師智囊團”、作秀等等。
談掃黃:“要有度”
到今年6月,劉志庚正好滿60周歲。他的仕途履歷中,東莞是重要的一站,2004年2月到2011年11月,他在東莞工作7年多,先后擔(dān)任東莞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
可見,2004年到2011年的東莞,可以說是“劉志庚時代”。這期間,東莞“世界工廠”的光環(huán)開始褪色,“性都”的標(biāo)簽卻被越來越多的媒體引用。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劉志庚與東莞掃黃之間的是是非非是各界關(guān)注的焦點。來自廣東媒體的公開報道顯示,劉志庚與東莞掃黃之間有以下三個事件。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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