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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拆遷款被鄰居領走 老宅被占維權三十余年
張家:我們有房產證明 這房子早就賣給我們家了
由于年代久遠,當年的事主張某早已過世。針對周生蘭反映的情況,本網(wǎng)經多方尋找最終聯(lián)系到了在定邊工商銀行工作的張某兒子張笑一。
張笑一表示,1971年自己還是不記事兒的孩童,所以并不認識周生蘭,也從未見過。但聽父親講過,由于是鄰居,兩家關系都不錯。1971年周生蘭搬遷時,家里“象征性”地給過周生蘭家100多元把房子買了過來,而且還一起吃了個飯道別。但具體情節(jié)他已經記不清楚。
八旬老人拆遷款被鄰居領走
“左鄰右舍都能證明,我們家也是在他們走了之后才把房子翻新的,而且我們住了很多年,周生蘭也沒有回來要過,而是聽到房子要拆遷補償后才回來追討的。前期拆遷政府相關部門已經調查過好多次了。如今,關于這塊房產的所有手續(xù)我們都有,如果我們不是房主,政府怎么會給我們辦房產證又怎么會給我們拆遷款?而補償款也沒有兩百多萬,只有幾十萬元。”張笑一告訴記者。
鄰居:兩家關系原本就不好 房子為周生蘭家的老宅
根據(jù)張笑一所說的情況,記者電話采訪了其原先的老鄰居代文齊和胡立清。代文齊老人說,張家請客吃飯并給周生蘭家100元錢是絕不可能的,“當時兩家的孩子打架斗嘴導致兩家關系惡化,關系一直不好,周生蘭家又怎會輕意將房子讓給張家呢?”鄰居胡立清老人表示,他也曾因為此事勸說過張家,讓兩家協(xié)調解決處理,“畢竟是周家的老宅,又正好趕上政府拆遷,多少都應該給周家補償些,才說得過去。”
如今,周生蘭手中還拿著1959年財政廳印發(fā)的房產紙契、土地局頒發(fā)的土地權登記等證明。對于張笑一的說法,她反駁道:“如果我們家真把房子賣給了張家,那么這些房屋證明應該在張家手中,現(xiàn)在他們不但沒有這些而且連買賣房屋的合同證明也沒有。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如果要辦理房產證,就必須要向辦理房產部門提供這份房屋紙契。在沒有房子任何相關證明的情況下,張家的房產證又是如何辦理出來的?”
據(jù)了解,張家領取此次拆遷補償款時,分兩次領取(446408元和1562997元)共200余萬元,領取人正是張笑一。周生蘭哭訴道:“維權三十多年,走遍了定邊各級部門均遭拒絕、推諉、踢皮球。我的年齡越來越大,已經快沒精力去討要這個公道了,誰又能為我做主?”
目前,由于周生蘭的案子早已超過了法院的最長訴訟時效,維權三十多年的周生蘭卻只能拿著房產紙契暗自落淚。她說:“張家大兒子是定邊檢察院的干部,小兒子是工商銀行的。年輕的時候還害怕張家的權勢,現(xiàn)在老了,我什么都不怕了,非要討一個說法不行!”
編輯:楊嵐
關鍵詞:八旬老人拆遷款被鄰居領走 老人拆遷款被鄰居領走 拆遷款被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