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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版“監(jiān)獄風云” 男子從廁所逃脫終翻不出高墻
中新網(wǎng)4月6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報道,犯下多起案件的何姓男子被羈押在桃園看守所,因難耐獄中生活,萌生越獄念頭,去年7月趁看病時打破醫(yī)護室?guī)诠庹郑郎享敇菄鷫Γ髨D從管理員崗哨翻墻逃亡,但因為翻不過高墻上的鐵絲網(wǎng)被逮,逃亡12分鐘的代價是多3個月刑期。
判決書指出,去年5月11日到5月22日,何姓男子(37歲)短短一個禮拜時間就在大溪連續(xù)犯下8起持刀搶劫案和盜竊案,且犯案都是用刀抵住被害人脖子行搶,手段兇狠。去年5月27日落網(wǎng)后,桃園地檢署以恐有再犯疑慮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法院裁準押在桃園看守所內(nèi),但關不到2個月,何姓男子就因思念家人,萌生逃脫意念。
何姓男子去年7月1日近11時與其他收容人一起到醫(yī)護室看病,見管理員轉身監(jiān)看診間疏于防備,隨即起身沖向廁所,打破廁所上方的遮光罩逃脫,沿著圍墻的巡邏道跑到位于監(jiān)獄制高點的瞭望崗哨,企圖從瞭望塔翻出高墻,但因為高墻上的鐵絲網(wǎng)厚又堅固,沒成功翻出去,反換來一身傷,過程還有民眾目睹拍照。
何姓男子表示,收押期間見不到親友,又沒有人接濟,日子過得很苦悶,快要受不了,想到未來官司漫長,判刑后還有好幾年要蹲(坐牢),不想過這種生活,才會臨時起意逃獄。
由于證據(jù)確鑿,法院最后依加重強盜、加重搶奪罪被判1年2個月到7年2個月不等刑期,合并應執(zhí)行10年6個月,而脫逃罪與其他加重竊盜、竊盜罪分別判處3到6個月不等刑期,合并應執(zhí)行1年6個月,脫逃罪及竊盜罪部分得易科罰金。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臺灣 男子 廁所 逃脫 監(jiān)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