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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研究生考試泄題案開審 試卷在印刷點被偷拍
涉及16省考生,作弊者嚴格“保密”增加破案難度
荊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偵查大隊教導員周方杰介紹,在王某落網的同時,抓捕二組于考試當天趕赴設在武昌某大學8號樓的王某的公司,當場查獲研究生考試培訓協(xié)議、考生資料、賬本及辦公電腦等證據(jù)。
此外,抓捕三組在武漢一考點中,現(xiàn)場查獲作弊考生13人,并在部分考生身上查獲記載有考試答案的夾帶,從考生住處收繳用于接收答案的作弊設備12套。
深入調查后,警方了解到,除了涉及抄襲,犯罪嫌疑人中還有人涉嫌替考。考生盧某,在考試當天由嫌疑人李某代考。案發(fā)后,盧某向警方自首。除此之外,湖北警方還在湖北十堰市一考點查獲多名作弊考生,從武漢抓獲犯罪嫌疑人侯某、梁某、胡某、陳某、魏某。
周方杰告訴記者,犯罪團伙之間及內部分工明確,基本形成一個竊題、傳題、解題、招生、培訓、組織作弊、替考的完整產業(yè)鏈條。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間,在公安部指揮下,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三級警方組成的聯(lián)合專案組先后查獲一批嫌疑人以及參與作弊考生,涉及全國16個省(區(qū)、市),成功破獲這起組織結構龐大、關系錯綜復雜的作弊大案。專案組勘驗了60余部涉案人員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獲取了各類信息。
“考生、作弊組織、培訓機構、考務人員,參與作弊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是受益方,都簽有保密協(xié)議。”湖北省公安廳網安總隊一級警長劉長久說,考試作弊被發(fā)現(xiàn)的幾率低,如果考生不承認作弊,公安機關不能抓住現(xiàn)行,事后很難形成完整的犯罪證據(jù)鏈條。
13名被告人都當庭認罪,所有涉案考生將依法依規(guī)處理
21日,部分涉2016年研究生考試泄題案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在公安縣人民法院受審。此次審理共涉及13人,多為“80后”“90后”。
公訴機關在法庭上指控,王某、詹某、魏某等9人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胡某、陳某2人涉嫌非法提供出售試題、答案罪,盧某、李某2人涉嫌代替考試罪。13名被告人中,除出生于1979年的盧某外,其余12人均為“80后”或“90后”。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同時規(guī)定:“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1日下午,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13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法庭未當庭宣判。教育考試部門及公安機關透露,所有涉案考生也已被鎖定信息,均將依法依規(guī)受到應有的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明確了作弊入刑,但法律從實施到產生威懾還需要過程。此案的庭審,無疑也是一場現(xiàn)實的普法課。
被告人王某說:“回歸社會后,我一定要遵紀守法、踏實工作,千萬不能違法越界。任何人都不要再走作弊的捷徑,它會把你引向深淵。”(綜合本報記者程遠州和新華社記者梁建強報道)
編輯:梁霄
關鍵詞:研究生 考試 試卷 印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