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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多年被指不中用 面臨落地難尷尬
換個思路滿足精神慰藉
“常回家看看”這個條款的可操作性確實很差,好的辦法又比較難找。那么,孝順父母是不是必須要親自回家朝夕相處呢?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李超從另外一個角度給出了解決問題的思路。
“父母越是年老越希望有子女的陪伴,過年過節(jié)的,子女盡可能趕回去陪陪父母,這肯定是無法取代的,也是最好的方式。”李超認為,在此基礎上,還可以采取一些變通的方式。她指出,對父母的贍養(yǎng)可以分為物質贍養(yǎng)、精神贍養(yǎng)(也叫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三方面。其中,“常回家看看”就主要是屬于精神贍養(yǎng)這方面。而精神贍養(yǎng)還可以體現(xiàn)出更多的寬泛性,比如,經常打打電話、與父母視頻、發(fā)微信等等,這些利用現(xiàn)代通訊方式的溝通方式也可以滿足年紀不大的父母的精神需求。
“當然,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以及受教育程度、職業(yè)等影響,不同老人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采取適當的多種形式都是值得考慮的。”李超舉例說,可以帶父母一起休假,在國外就有專門針對全家出行的旅游項目,這都是很好的增進情感的方式。
此外,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都居住生活在大城市中,李超認為,既然“常回家看看”困難重重,那可以鼓勵子女把父母接到身邊共同居住或者讓父母居住在自己附近,為此,新加坡等一些國家還專門出臺法律和政策給予稅收等方面的優(yōu)惠。這些舉措都可以鼓勵、促進子女和父母增進感情,滿足年紀大的父母的精神慰藉需求。記者 朱寧寧
編輯:梁霄
關鍵詞:落地 尷尬 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