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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愛好者換得日偽身份證明書
11月16日,山陰縣業(yè)余收藏愛好者侯秀娥告訴記者,她從應縣一藏家手中獲得一件日偽蒙疆晉北自治政府頒發(fā)的“身份證明書”,這對研究日偽蒙疆晉北自治政府在晉北進行政治經(jīng)濟文化全方位入侵又提供了一種實物資料。類似的實物佐證她已經(jīng)收集了5種,包括身份證明書、苦力佩 章、錢幣、契約和執(zhí)照,共200多件。
身份證明書內(nèi)頁
苦力佩章
“身份證明書”責任者是日本人
11月17日,記者在侯秀娥家中看 到,這張“身份證明書”長約14.6厘米,寬約9.4厘米。該收藏品字跡清晰保存較好。證件整體采用豎版格式,文字采用的是繁體漢字。硬質(zhì)黑色外套豎排 “身份證明書”和山陰縣公署字樣。證件內(nèi)頁只有一張,對開四面,背面是“注意事項”。內(nèi)版左側(cè)上方是居民的黑白照片,上面有編號,下方是左右手食指指紋 印,及證明書的有效日期:至成紀七四0年六月九日為止。內(nèi)頁右側(cè)標著“身份證明書”字樣,編號是36481,姓名:解廷佐(23歲,男);原籍:大同省山 陰縣;現(xiàn)住所:孝廉村來遠甲;職業(yè):農(nóng);加蓋有山陰縣長之印章。其左側(cè)是責任者(政府實質(zhì)控制人)野上清秋(日本人)的簽名。
“苦力佩章”換來“身份證明書”
39歲的侯秀娥受研究晉北歷史的丈夫影響,十幾年前就開始搜集契約、晉北瓷、紅色收藏品、民俗用品等。
說起這份“身份證明書”,侯秀娥說,別看這個不起眼,她可是舍了一枚“苦力佩章”才從應縣藏家張一平手里換來。
她聽別的藏友說,張一平老先生收藏著兩張身份證明書,對研究日偽蒙疆政府在晉北進行政治經(jīng)濟文化全方位入侵很有價值。她便在今年10月初專門登門拜訪。
她心里明白,要是直接提自己想收藏身份證明書,很可能要吃閉門羹。她在介紹自己時,特意強調(diào)自己收藏著蒙疆政府實物如成紀地契、成紀田賦稅證明書、領(lǐng)收證等。然而說起這些好像張一平老先生根本就沒當回事,只是呵呵地應付著。
侯秀娥一看,不在老先生面前露出夠分量的藏品是不行的。于是,她打開手機,讓老先生看了一件藏品:苦力佩章。這一看,不得了了!老先生開始熱情起來,又 是沏茶又是上水果,直截了當?shù)卣f:“小侯,您這藏品可否勻給我?”侯秀娥賣了個關(guān)子,說:“我也就這一枚,真舍不得。”結(jié)果可想而知。
11月13日,星期日。有人在敲侯秀娥家的門。她開門一看,來人是張一平老先生。一進門,老先生開門見山“小侯,我看看你的蒙疆藏品。”
侯秀娥開始一件一件地取,天賦稅訖證明書、阿片收買票、阿片納付命令書、罌粟栽培許可證……上百件蒙疆藏品看完了,老先生抬起頭:“取一下那個寶貝吧?”
看著張一平老先生期待的目光,侯秀娥笑了:“我就知道您老是奔苦力佩章來的。”侯秀娥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從錦盒里取出苦力佩章。張老先生也戴好了自 己的手套,表情極為嚴肅,正面、背面、側(cè)面,佩章上的13個字,張老先生居然看了半個多小時,突然問:“這個佩章咋賣?你開價就行!”
侯秀娥老老實實回答說:“不瞞您老,我也是在收集歷史過程中的點點滴滴,想串起來留給子孫后代,讓后人記住那段不堪回首的歷史。”老先生點了點頭,輕輕地把苦力佩章放進錦盒,從自己的包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了身份證明書:“這個身份證明書,放您這兒我也就放心了。”
為了回報老先生,侯秀娥把收藏的兩枚佩章中最好的一枚送給了老先生:“您老看重我,我也要感謝您。”
老先生有點驚訝:“你不是就一枚嗎?”
侯秀娥樂了:“我有兩枚。那次去拜訪您,就是想換您的身份證明書,怕您舍不得,沒敢直說。”
侯秀娥說,張一平老先生可中意苦力佩章呢,走的時候心滿意足,滿臉是笑。
她拿出自己珍藏的另一枚苦力佩章說:“這枚佩章是我七八年前從廢品收購站淘來的,是日偽蒙疆政府經(jīng)濟盤剝和身心控制中國人的鐵證。”
苦力佩章是銅質(zhì),直徑3.2厘米,厚0.1厘米,正面有凸起的“山西岱岳鎮(zhèn)蒙疆運輸公司苦力”字樣,其中“苦力”二字尤為突出。
見證了日軍侵華的部分史實
偽 蒙疆自治政府是1933年7月,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動下,操縱成立的一個傀儡政權(quán),別稱蒙疆國、蒙古國。各盟旗王在綏遠百靈廟召開自治籌備會議,次年成立 “蒙疆政府聯(lián)合委員會”。1936年2月10日,德穆楚克棟魯普(即德王,字希賢)在蘇尼特右旗成立所謂“蒙古軍總司令部”,宣布“改元易幟”,即改用成 吉思汗紀年(即以1206年鐵木真稱成吉思汗之年為成紀元年,當年為成紀731年),實際上等于在日本扶持下公開宣布“獨立”。
山陰縣博物館館長王曉航說,侯秀娥收藏到的“身份證明書”其實就是人們常說的“良民證”。
山陰當時隸屬蒙疆晉北自治政府,成紀七四零年即1945年。“身份證明書”背面還列出了10條注意事項。第1條,本身份證須隨時攜帶,不隨時攜帶者處拘 留或50元以下罰金;第9條,貸予本身份證書與他人者處三個月以下之徒刑,或拘留、或二百元以下之罰金。日本侵略者占領(lǐng)朔州、大同,為淪陷區(qū)居民頒發(fā)的 “身份證明書”,是當時偽“蒙疆政府”限制人民群眾人身自由的證據(jù)。日軍全副武裝,逐個盤問、搜查過往的老百姓,只有拿出“良民證”才能正常通行,否則就 有生命危險。
據(jù)當?shù)乩先嘶貞洠毡竟碜硬樽C時兇極了,進出城時要拿出證件,再說上幾句當時的宣傳口號,日本鬼子才會說“你的,大大的良民”,然后放行,所以百姓稱“身份證明書”是“良民證”。
北京大學歷史系徐勇教授認為,該“身份證明書”見證了日軍侵華的一部分史實。作為控制民眾的一種手段,日軍在其所有占領(lǐng)區(qū)都會發(fā)諸如良民證、通行證之 類。“針對當?shù)鼐用駷槎嗝褡迩闆r,為達成統(tǒng)治目標作了相應的限制條規(guī)。如為了籠絡(luò)當?shù)乜苷?quán),身份證采取成吉思汗紀年,但實際上整個政權(quán)體系由日軍把 持。”
徐教授認為,發(fā)放“身份證明書”涉及戶籍管理,其目的主要是強化殖民統(tǒng)治,限制往來流動人員,防范抗日人士。僅從該“身份證明 書”規(guī)定的十條注意事項來看,日偽政權(quán)對老百姓的人身自由控制得十分嚴厲,刑罰很重。“實際上更嚴酷,而不僅僅是罰金或罰役。有些地區(qū)老百姓根本就出不了 村,出不了城,一旦違反就被抓起來殺頭或槍斃,老百姓根本沒有自由。后來在長城一線地區(qū),日軍大搞 無人區(qū) ,強制性趕走當?shù)鼐用瘢毙旖淌谡f,“對人的控制是殖民主義最主要的目的。”(王晉飛)
編輯: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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