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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以有無學籍作為中小學入學必要條件
三、 學生入學后應如何辦理學籍手續(xù)?
學生被學校招收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應通過全國學籍系統(tǒng)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xiàn)“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應為學生新建學籍并通過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學籍系統(tǒng)或數(shù)據(jù)傳輸故障等特殊情況,學校可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等業(yè)務,線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為擁有連續(xù)學籍的計算時點,學生即應視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參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考試及各種活動),之后再通過學籍系統(tǒng)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最終以學籍系統(tǒng)記錄的信息為準。
四、 關于學籍信息更新有哪些要求?
學籍信息是維護學生權益的依據(jù)。學籍信息更新是確保學籍信息準確的必然要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問題學籍處理和建立數(shù)據(jù)質(zhì)量核查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2015〕2號)要求各地各校加強宣傳和督促檢查,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常態(tài)工作機制,每學期核查一次學籍信息變動情況。學生家長有義務及時將學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聯(lián)系電話等的變動情況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將學生信息的變動情況通知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tǒng)內(nèi)及時更新。
五、 學籍號有幾種?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較為常見的是“G”字頭正式學籍號和“L”字頭臨時學籍號。
“G”字頭正式學籍號:具有“L”字頭臨時學籍號的學生經(jīng)過全國查重和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進行比對,通過后分配“G”字頭正式學籍號,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后,通過學籍系統(tǒng)下發(fā)。“G”字頭正式學籍號為“G+身份證號”,但學生身份證號發(fā)生變化等特殊情況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頭臨時學籍號:學生首次注冊學籍后,分配“L”字頭的臨時學籍號。“L”字頭學籍號按照身份證號編碼規(guī)則生成,與身份證號相似,但與身份證號不具有對應關系。“L”字頭臨時學籍號是學生獲得正式學籍號前辦理各項業(yè)務的依據(jù),在辦理有關業(yè)務時與正式學籍號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辦理有關業(yè)務時應對持有臨時學籍號的學生一視同仁。
“J”字頭學籍號是為暫無公民身份證號或原公民身份證號不可用的學生設計的。編碼規(guī)則與身份證號相同。學生獲得身份證號后,可以申請將學籍號更改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但保留原來的記錄。
六、 “G”字頭正式學籍號是否一定和身份證號一致?
“G”字頭正式學籍號依據(jù)身份證號生成,因此一般情況下二者應一致。之后學生身份證號發(fā)生變化才會導致不一致。不一致也不會影響學生辦理任何業(yè)務,因此無特殊理由沒有必要申請修改正式學籍號。特殊情況需修改“G”字頭正式學籍號的,需要依申請按流程重新辦理。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小學入學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常見問題及解答》 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