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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擁堵費為時過早?政協(xié)委員:治堵非只有一劑藥方
□ 本報見習記者 鐘馨
“我現(xiàn)在出門都先加滿油,不然堵在路上,咣咣咣,沒油了怎么辦?”說這話的,是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石向陽。
首都常被戲稱為首“堵”,擁堵頑疾困擾北京多年。單雙號限行、限購等多項措施先后出臺,北京依然是首“堵”。
近日,北京市環(huán)保局、交通委在北京市政協(xié)召開的霧霾治理問題提案辦理協(xié)商會上表示,已初步制定北京市交通擁堵收費政策方案和技術方案,目前正在組織進一步的研究和論證。收取擁堵費的風聲一出,輿論嘩然,6月2日,本報曾刊登《征收交通擁堵費三大問題待解》報道,引發(fā)各界廣泛關注。而與此同時,作為此次輿論熱潮源起的北京政協(xié)委員們,也正陷入針對北京擁堵費的新一輪熱議之中。
擁堵費該不該收?
擁堵費不會一收即靈
征收交通擁堵費,在北京是個老話題,討論了幾年,卻在今年格外搶眼。先有今年北京市兩會上,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表態(tài)北京正在研究試點征收擁堵費的政策,再有北京市環(huán)保局、交通委發(fā)聲擁堵費收費政策方案和技術方案正在研究。
如今,擁堵費這只靴子是否即將落地?
多位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法學專家均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北京征收擁堵費存在法律、技術、民意上的種種困難,而且擁堵費決不是一收即靈的,它只是眾多緩解交通擁堵的措施之一。
石向陽旗幟鮮明地反對北京征收擁堵費。“以限治堵是我們當前的思路,但要警惕這背后可能存在的懶政思維,限制人們的權利最簡單,可收擁堵費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搞不好就會越收越堵。如果收擁堵費真能解決擁堵,人們犧牲點利益,也能接受,可如果收了費治不了堵,那政府該如何跟市民交代?”
同為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的朱良、鄭實則覺得收擁堵費并非毫無道理,鄭實對記者表示,如果用限制路權的方法可以使道路資源達到最好的利用,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征收擁堵費可以理解。朱良則認為,如果擁堵費這個經(jīng)濟杠桿用得好,比限號限行行政措施有效,但前提是得“用得好”。潛臺詞意即:用不好,不如不用。
無論是否認同征收擁堵費,3位委員均提出,北京治堵需打出“組合拳”,征收擁堵費只是其中一個招式,即便征收了擁堵費,也不能完全解決北京擁堵問題。
“為時過早,舍近求遠。”鄭實這樣評價北京收取擁堵費一事。
為什么為時過早?鄭實認為,如果征收擁堵費,首先要解決法律依據(jù)的問題,需要走立法程序,同時還有技術方面的問題,需要增設專門的技術設備,管理中也會產生很多新的問題。“這其實是一個很累的方案,我們現(xiàn)在還有很多比收擁堵費容易、有效的招數(shù)沒有用到位。”鄭實說。
究竟該怎么辦?石向陽認為,相對于收擁堵費,“以疏治堵”更能贏得民心。“應當先把全北京城的交通堵點、盲點、亂點全部找出來,一個堵點設計一個交通疏導方案,一條道路制定一套交通解決方案,調整不合適的環(huán)路進出口,改進不合理的紅綠燈設置,這些工作要是做到位了,北京的交通擁堵肯定能改善。”
鄭實則認為,先把停車管理的事情做好,以靜制動,加大違章停車的處理力度,拓展停車秩序示范街區(qū)范圍,同時大力發(fā)展公共交通,先用盡這些好用的招數(shù),再來談?chuàng)矶沦M更為現(xiàn)實。
如何保障路權平等?
不能異化成“有錢者有權”
受訪委員均認為,征收擁堵費先要厘清法律依據(jù)。朱良提出如果非要征收擁堵費,需要走立法程序,請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以地方立法形式確定,以確保政府收費的合法性。
法學界的擔憂也由此而來。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呂艷濱認為,征收擁堵費應當視為與征稅一樣的限制財產權的行為,嚴格意義上講,地方人大沒有這樣的立法權限,北京市人大能否制定這樣的地方立法尚待探討。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授楊偉東也對記者表示,目前有關擁堵費的法律依據(jù)并不清晰。“如無上位法的支撐,部門規(guī)章不能限制公民權利、增設公民義務。即便是由北京市人大來立法,仍然需要在上位法中找到依據(jù)。找到的依據(jù)仍然需要公眾的討論來判斷其正當性,判斷其是否符合立法本意。”
征收擁堵費后如何保障“路權”平等,這一問題也值得深思。呂艷濱認為,征收擁堵費這一限制路權的行為不能異化成“有錢者有權”。
擁堵費跟限購、限行之間的關系也需厘清。呂艷濱、楊偉東均不約而同地關注這一點。“收擁堵費跟限購、限行之間是什么關系,是不是收費了就不限購、限行了?”呂艷濱認為,一旦收取擁堵費,繳費者能否要求不被限行,這些政策如何調整、怎么樣配套使用等諸多問題需要討論。
相比于社會各界對是否征收擁堵費結果的關注,法律界人士更關注這一決策如何制定。
楊偉東提出,如果非要征收擁堵費,那需要決策部門扎扎實實做好研究,并把研究的結果清晰展示出來,不只是提供一個結論,而應當展現(xiàn)下結論的全過程。“收費有什么效果,怎么會有這個效果,做結論的方法是否科學,全都要展示出來。然后讓社會公眾去討論,去評價。”他希望收取擁堵費一事能成為公眾參與決策的一個樣本。“決策者要營造一個開放的環(huán)境讓公眾討論,從而形成社會共識。”
擁堵費怎么收?
電子車牌易侵害公民隱私
據(jù)媒體調查顯示,網(wǎng)民對于擁堵費征收的問題整體表現(xiàn)較為敏感,50.5%的網(wǎng)民認為北京征收擁堵費的時機還不成熟,61.4%的網(wǎng)民認為擁堵費無法破解“首堵”之困。
盡管如此,如一旦非要征收擁堵費,配套的方案必須跟上。
“征收擁堵費實際上是一種社會利益的權衡,其效果將取決于制度怎么設計,需要有精細化的配套方案。”朱良說。
朱良認為,征收擁堵費需要先實行電子車牌,才能確保能識別出車輛。“沒有電子車牌,依照目前的識別車牌技術,會帶來誤差大、識別率低等問題,如果采用購買擁堵區(qū)‘綠卡’的方式,等于交費了就沒有限制,不交費就完全不能進入該區(qū)域。”
那是按區(qū)域收費還是按次數(shù)收費?朱良認為,按區(qū)域收費必須考慮居住在擁堵區(qū)內以及工作地點在擁堵區(qū)的人群;采用按通過次數(shù)收費需要細化考慮擁堵里程等諸多問題。無論如何,方案要設計得細致。
朱良因此提出,征收擁堵費應采用類似累進制的收費方式。“北京擁堵是一種常態(tài),征收擁堵費是為了調解過量的‘添堵’,每輛車都不可避免給北京‘添堵’。”因此,應當設定一定的免費“擁堵額度”,超額則付費。同樣,車主的因素也需考慮,如果一人名下有3輛車甚至更多車的情況已經(jīng)超出合理自用的范圍,在研究征收擁堵費時應對這種情況專門考慮,與只有一兩輛車的車主有所區(qū)別。
對更新技術設備再來收取擁堵費,楊偉東卻提出對公民隱私的擔憂。他認為征收擁堵費勢必會用到車輛定位,甚至是由政府部門掌握公民全部車輛行駛軌跡,這就帶來了隱私的問題。“大量的數(shù)據(jù)信息需要被妥善保存,一旦數(shù)據(jù)安全存在漏洞,將帶來非常大的麻煩。”
此外,配套方案除了費用如何收取外,還需涵蓋收取的費用如何使用、經(jīng)費如何公開等問題。
“收的錢去哪了,是否用在緩解交通擁堵上了?”呂艷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
多位委員、專家均關注到這一問題。朱良提出,征收擁堵費一定要公開透明,建議設立專門網(wǎng)站,把收到的擁堵費實時公開。“特別要注意,即便收了擁堵費,也是一種調節(jié)手段,這部分費用不能成為政府財政的重要來源。”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北京征擁堵費 政協(xié)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