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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biāo)題:被害人父母為“兇手”喊冤,貴州離奇“殺妻滅子案”正在復(fù)查(組圖)
李玉前家,孩子的玩具和足球布滿了灰塵。
李玉前和謝初明的結(jié)婚照至今掛在臥室的墻壁上。
當(dāng)年焚尸滅跡的水鋼集團(tuán)2號高爐。
李玉前和謝初明的結(jié)婚證。
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鋼鐵集團(tuán)(以下簡稱水鋼)文明路9-7號,被荒置15年的李玉前家,蒙上了一層厚實的黑灰。地上的布娃娃早已看不清顏色,床頭的婚紗照卻依舊色彩鮮艷。
2001年的春天,水鋼煉鐵廠的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李玉前被指控殺妻滅子。
“這里就是李玉前妻子和兒子被分尸的現(xiàn)場。”2016年4月12日,李玉前的二哥李玉山指著灰色的臥室告訴記者。
“一審開庭的時候,我心里就懷疑不是他(李玉前)干的。”受害者母親張林合說。一審后,她多次跑到政法委,她說有人看了她的上訴書后說,“
從來沒有見過受害者家屬為兇手申冤的”。
前后歷經(jīng)四次庭審。2004年10月12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二審判決: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李玉前的申訴律師王萬瓊說,該案的撲朔迷離之處在于,它是一起沒有人證、作案時間不明、甚至連尸體也找不到的刑事案件,只有兩個不一致的口供。在歷次庭審中,李玉前從來沒有承認(rèn)是自己殺害了妻兒,并將矛頭指向第二被告人,稱被其栽贓陷害。
王萬瓊說,此案疑點重重,申訴已有進(jìn)展,2016年1月,貴州省高院主動將此案卷宗從已經(jīng)立案復(fù)查的貴州省檢察院拿走,進(jìn)行復(fù)查。
4月13日,貴州高院立案庭法官向澎湃新聞表示,此案正在該庭做立案前的審查。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