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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盟中央副主席楊健:完善我國水資源流域管理立法
新民晚報特派記者潘高峰 江躍 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fā)展。這是被寫入憲法序言的句子。每年3月,世界的目光聚焦中國。全國兩會,作為一扇重要窗口,是外界窺見“中國式民主”的生動實踐。這里既是代表委員參政議政的舞臺,也是民主黨派履行職能的平臺。
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政協(xié)常委、臺盟中央副主席楊健指出:我國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缺乏健全的法律體系。與流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散見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而且相互間缺乏協(xié)調性。從國家層面完善水資源流域管理立法,促進水資源保護和水生態(tài)建設已經(jīng)迫在眉睫。
楊健建議,對現(xiàn)有水資源流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加以修改與完善,制定《水資源流域管理法》或《流域綜合管理條例》以及相應的《實施細則》,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流域機構的地位及明晰流域管理機構與地方行政區(qū)域之間的關系,理順水利部門與環(huán)保、農業(yè)、城建等相關部門的職能,保障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同時明確公眾參與水資源保護的權利。在此基礎上,制定專門的各大江大河流域管理法律法規(guī)。最終實現(xiàn)“一個流域一個法”。(原載于新民晚報 轉載時有刪節(jié))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臺盟中央 楊健 水資源流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