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慈善立法,打造中國“善時代”
在經(jīng)歷長達10年的調研和起草后,被喻為“開門立法”典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立法工作可謂“一朝提速”,草案在2015年10月和12月先后兩次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決定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這不僅表明國家立法機關在加速推進慈善立法,而且將立法的位階提升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在社會福利領域的立法中尚未有先例,因此備受關注。
“有人認為這部法律好像份量不夠,這樣安排是有別的考慮?”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首場新聞發(fā)布會上,有記者提出類似的疑問。很多人對這部法律都深感陌生,作為一部基礎性和綜合性的法律,隨著我國慈善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其重要性不能低估。
數(shù)字最有說服力。中國全社會的慈善捐贈總額從2006年的100億人民幣,增長到了2014年的1000億人民幣;經(jīng)常參加慈善活動的志愿者,全國有6500多萬人。如果一個國家慈善行為的體量體現(xiàn)了其文明進步程度,那么用法律構建一個更加規(guī)范的捐贈行為,營造更為健康的捐贈環(huán)境,不僅很有必要,而且更急迫。慈善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打造一個屬于中國的“善時代”。
編輯:秦云
關鍵詞:慈善法 立法 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