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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首案開庭
新華社廣州1月27日電(記者毛一竹、周穎)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27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廣州市飛亮廣告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廣州市荔灣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行政處罰一案。這是廣鐵第一法院自2016年1月4日正式集中受理廣州市行政案件后的首個案件。
該案原告雇傭施工人員張某某在廣州市荔灣區(qū)華林街下九路明匯商廈外立面更換廣告畫時,發(fā)生高空墜落事故。被告認定原告作為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不到位,應對此事故負主要責任,對其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原告則對本案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及處罰程序均提出異議,表示對該行政處罰不服,訴至法院。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擇日宣判。
廣東是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首批試點之一。根據相關部署,廣州鐵路兩級法院于2015年12月25日啟動集中管轄廣州市行政案件的試點工作,避免行政案件受到行政干預。據廣鐵第一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16年1月4日正式受理案件至27日,該院已受理行政訴訟案件569件,行政非訴審查案件298件。
目前案件呈現三大特點:一是行政案件類型仍以傳統(tǒng)行政案件為主,如村民集體分紅、信息化公開、不動產登記、食品藥品監(jiān)管等;二是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后部分行政訴訟案件數量上升,既有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的案件,還出現一些涉規(guī)范性文件審查的案件;三是立案登記制實施后當場立案率上升,截至27日,當場立案率達九成。
廣鐵第一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將及時公布相關情況,讓更多群眾熟知行政訴訟要到鐵路法院。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廣州 鐵路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