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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提案抄襲必須零容忍
1月22日下午,山東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專題記者會舉行。為了杜絕提案抄襲現象的發(fā)生,山東省政協開展了“提案查重”工作,并由重點抽查改為全面普查,委托第三方查詢機構對收到的所有提案進行查重。為了讓提案查重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制定了《提案抄襲認定處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了提案抄襲的定義、認定標準和處理方式。
不知何時,抄襲成了一個流行詞:學生抄襲作業(yè)、作家抄襲作品、技術人員抄襲論文、專家抄襲學術論文、貪官抄襲悔過書等。提案抄襲雖然不是什么新鮮事,但真正擺上桌面,尤其是省一級政協為此還專門出臺《提案抄襲認定處理暫行辦法》,這倒是全國首例,這其實也說明,提案抄襲占有很大的市場,必須下大力氣治理了。
政協提案不僅是政協委員的應盡職責,也是反映群眾呼聲和社情民意的直通車。可是抄襲的提案沒有經過調研,不僅代表不了民眾的呼聲,也打撈不起底層的民意,甚至會誤導諸多關系國計民生的政策法規(guī)。
可以說,提案抄襲是所有抄襲中危害之最,比無提案更惡劣,必須零容忍。也正因此,對提案抄襲者不妨像山東這樣,出臺必要的辦法、政策予以約束,甚至可以與委員退出機制掛鉤,從而倒逼政協委員盡職履責。
□李方向(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山東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 杜絕提案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