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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舉報阿里逼商家二選一 專家稱小商家最受傷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是11月5號,距離“雙十一”還有一周的時間,電商平臺之間的交鋒已經由“暗斗”上升到“明爭”。
京東商城3號晚上通過官方微信號宣布,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稱阿里巴巴以不正當手段壓迫商家選擇其旗下的天貓商城。對此,阿里方面回應稱,競爭的問題,最終的解決方案就是讓消費者自己選擇。這兩年,“雙十一”年年成戰(zhàn)場,但爭斗過后,消費者們卻發(fā)現(xiàn),電商們誰也沒吃虧。那這次舉報的真實意圖又是什么呢?
雙十一期間的電商大戰(zhàn),在很多人看來,已經是一個“固定橋段”。一年前,阿里天貓和京東商城因為“雙十一商標”鬧得不可開交,而今年,他們又因“爭搶商家”再次開戰(zhàn)。
3日晚間,京東通過官方微信號“京東黑板報”宣布已實名舉報老對手阿里巴巴。原因是由于阿里在雙11促銷活動中向商家施壓,如果參加天貓雙11主會場活動,就不允許參加其他平臺雙11促銷活動。受此影響,他們頻繁接到商家申請退出京東雙十一的消息。在京東方面出具的聊天記錄圖片中,可看到部分對話中有類似商家口吻的一方表示,受到了來自于其他電商平臺的壓力,如果繼續(xù)參與京東雙十一的活動,可能在另一平臺遭遇到流量方面的控制。京東公關總監(jiān)康健強調,證據(jù)皆由商家提供:(證據(jù))有的,都是商家提供的,能夠提供的內容都已經在公告里提及了。
而在天貓雙十一籌備委員會發(fā)言人芳婭回應中,將此次京東的行為定位為:炒作。并表示,市場競爭的最終解決方案應讓消費者選擇。天貓某工作人員稱,一會舉報這個,一會舉報那個。市場競爭的事情就是應該讓市場選擇。
有分析認為,阿里方面的回應其中隱含著一層意思,這些商家之所以放棄京東選擇天貓,還是因為天貓本身的實力受到認可。在互聯(lián)網專家洪波看來,商家被迫“站隊”,早就不是新鮮事。事實上,在打了很長時間的價格戰(zhàn)后,現(xiàn)在的電商平臺已經開始 “挾品牌以令消費者”。
洪波稱,這個階段競爭非常激烈,平臺上的對商家的限制行為也確實比平時更多的,這種規(guī)定是不是破壞了市場秩序,確實需要相關的法律去定奪。
不過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表示,如果電商平臺以自身的市場優(yōu)勢強迫商家“二選一”,那么確實涉嫌違法。他說,一個是《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其中明確指出:電商平臺不得“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再有一個《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規(guī)定,是不能利用市場的支配的地位來限制競爭,包括限制交易和拒絕交易,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那么(平臺要求)二選一的要求也是違反反壟斷法的。
不過趙占領也表示,天貓是否確實存在上述違反法律的行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相關情況。不過無論結果如何,在這場兩大電商巨頭的市場爭奪戰(zhàn)中,缺乏話語權的小商家成為最受傷的群體。趙占領認為,這可能影響正常市場參與者的利益。他表示,商家可能會基于平臺方的不同支持,政策來做一些選擇,這樣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平臺方面他限制了商家的選擇權,這對商家來說確實是存在一些權利的侵害。
針對阿里巴巴方面的回應,京東4日再次表態(tài)稱,阿里仍然沒有就核心問題,也就是是否強迫商家選擇作出解釋。并表示,阿里口中說是“讓消費者選擇”,但實際不讓商家自由選擇其他平臺搞促銷,是在限制消費者選擇。記者多次聯(lián)系阿里巴巴方面,沒有獲得進一步的回應。同時,工商總局方面也為就此時發(fā)布消息。洪波表示,電商之間你來我往的口水戰(zhàn),應靠健全監(jiān)管機制來畫上句號。
他說,一方面是市場監(jiān)管的問題,監(jiān)管者是否確實起到了一個監(jiān)管的作用。如果一方認為確實有證據(jù)證明另一方存在擾亂市場的問題,那么我起訴也是一個選擇?,F(xiàn)在京東還沒有走到這步,而是舉報,更多的還是希望監(jiān)管者到位。 (記者王楷 杜希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京東舉報阿里 阿里逼商家二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