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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離婚后怕兒子受夫家虐待 用鼠藥毒死兒子
原標題:女子離婚后怕兒子受夫家虐待 用鼠藥毒死兒子(圖)
錯位的母愛。 柴新竹 圖
與丈夫離婚后,因害怕兒子到夫家后會受虐待,許夢瑤用老鼠藥毒死了兒子。近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一審宣判后,許夢瑤沒有上訴,等待她的將是漫長的刑期。
自卑的她曾為愛勇敢
今年8月21日,此案在衡陽市中院開庭審理。年僅26歲、身材瘦小的許夢瑤站在了被告席上。
據(jù)法官介紹,許夢瑤出身在衡陽市郊區(qū)一普通家庭,她出生不久就被送到外婆家生活。2004年,初中畢業(yè)的許夢瑤早早地進入了社會,跟別人學習發(fā)藝。2009年,經(jīng)人介紹,許夢瑤認識了前夫陳原(化名),高大帥氣的陳原很快就贏得了許夢瑤的芳心。不久,兩人就一同到廣東惠州打工。
然而,由于兩人外表及性格上的差異,他們的感情產(chǎn)生了裂痕。陳原嫌女友個矮,偶爾還因言語不合對許夢瑤拳腳相向。準公婆也不喜歡她,常勸兒子放棄這段感情。
自卑的許夢瑤這次卻堅持了自己的選擇,2010年6月,兩人領了結(jié)婚證。
怕兒子受虐喂鼠藥
婚后的生活并沒有讓這對小夫妻的關(guān)系好轉(zhuǎn),而是進一步惡化。2011年初,許夢瑤懷孕了,由于婆媳關(guān)系緊張,她回了娘家。陳原很少探望許夢瑤,兩人此后基本處于分居狀態(tài)。2011年10月,許夢瑤生下兒子陳凱(化名),陳原也未來探望。許夢瑤決定獨自帶養(yǎng)兒子,丈夫和公婆僅支付了部分撫養(yǎng)費用。
今年2月9日,許夢瑤和陳原在民政局協(xié)議離婚。雙方約定兒子歸陳原撫養(yǎng),陳原將于2月11日接走兒子。而許夢瑤對將兒子交給陳原撫養(yǎng)極度后悔,她擔心兒子到陳家后會受到虐待。為了不讓兒子離去,許夢瑤決定對兒子下毒手。
2月10日下午5時許,許夢瑤下班途中買了4包老鼠藥帶回家。用水沖泡了3包老鼠藥放在一個瓷碗中,騙兒子將藥水喝下。見兒子喝幾口后不肯再喝,許夢瑤強行將藥水灌進兒子嘴里。
法院認定有自首情節(jié)
直到許夢瑤的母親肖某聽到外孫的哭聲趕過去,才制止了許夢瑤。但陳凱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死者陳凱系毒鼠強中毒死亡。
作案后,許夢瑤去公安機關(guān)投案。3月20日,經(jīng)長沙湘雅二醫(yī)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許夢瑤目前未發(fā)現(xiàn)有精神病,實施危害行為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衡陽市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許夢瑤毒殺其子,其行為構(gòu)成了故意殺人罪。其作案后有主動投案的意向,能配合公安機關(guān)的傳喚,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當認定為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法制周報記者 庹妮妮 通訊員 尹馳)
編輯:鞏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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