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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官員舉報上級之后被警方帶走52天

    2015年10月09日 07:57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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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員舉報上級之后的“被抓”疑云

      舉報者被警方帶走52天,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法律專家稱當事人涉此罪名法律依據不足

    2015年7月4日,衡東縣縣委副書記譚建華(站立拿錢者)被偷拍到在一家酒店里賭博。視頻截圖

    2015年7月4日,衡東縣縣委副書記譚建華(站立拿錢者)被偷拍到在一家酒店里賭博。視頻截圖

     

    原任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縣委副書記的譚建華,因為被舉報賭博而遭免職。圖片來源:衡山科學城官網

    原任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縣委副書記的譚建華,因為被舉報賭博而遭免職。圖片來源:衡山科學城官網

     

      通過一部攝像機,董志國拿到衡東縣委副書記譚建華的賭博鐵證。

      2015年7月4日,他聘請的私人偵探跟蹤到南岳華天賓館,通過布置在窗外的攝像機,捕捉到牌桌旁的譚建華,甩著成沓的百元鈔票。

      董志國匿名舉報至衡陽市紀委,不久,譚建華被免職。

      “偵探門”的前半段,衡東縣河西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完勝”。不過這位副科級官員沒有意識到,他已經捅開了馬蜂窩。

      2015年8月10日,舉報者董志國被警方帶走,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監(jiān)視居住,52天后的9月30日,他才回到家中,監(jiān)視居住也并沒有解除。

      董的家屬和律師質疑,“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不適合本案。法律專家亦指出,董的行為構成這個罪名,法律依據不足。

      董志國的律師周振文認為,警方采取的“監(jiān)視居住”行動,程序存在不當。截至昨晚,衡陽市相關部門未對以上質疑作出回應。

      2015年9月30日,被帶走52天之后,董志國回家了。

      歐雅琴一看丈夫,雙腿一軟,哭了。

      一個月沒有理發(fā)、刮胡須,丈夫“看著像個叫花子”,穿著一件她從未見過的黑色上衣,瘦了20多斤。

      丈夫對他說,黑衣服是他“在里面”掏錢讓工作人員代買的。

      8月10日,衡東縣河西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被警察戴上手銬時,穿的是灰色T恤衫,深色牛仔褲。

      被帶走之后的二十幾天里,丈夫因為什么被帶走、被帶到哪兒去了、經歷了什么,歐雅琴一無所知。

      她只是模糊地意識到,“丈夫被抓,源于一次匿名舉報。”

      縣委副書記賭博被偷拍

      被舉報的人叫譚建華。

      公開信息顯示,2013年8月,譚建華從衡陽市雁峰區(qū)調往衡東縣,任縣委第一副書記,協(xié)助書記處理縣委日常事務,分管河西新區(qū)工作。

      2015年7月28日,衡陽市紀委官方網站衡陽反腐網發(fā)布消息:據群眾舉報,2015年7月4日,衡東縣委副書記譚建華與他人在南岳某賓館以打撲克形式賭博,衡陽市紀委立即調查,查實后研究決定,給予譚建華黨內警告處分,并建議免去其衡東縣委副書記職務,免職程序正在辦理中。

      這距離譚建華到任衡東縣不到兩年。

      這條短消息在衡陽本地多個論壇、貼吧上迅速傳播,引發(fā)熱議。

      “群眾”舉報的關鍵證據是一份偷拍的視頻。

      新京報記者從董志國家屬處獲得這份視頻,共計6.53G,20段視頻,有3gp、MTS、mov、mp4四種錄制格式,監(jiān)控時間從上午11點持續(xù)到晚上8點30分左右,拍攝地點為南岳華天大酒店。

      那一天是星期六,譚建華身穿粉色條紋的短袖襯衫,邊看手機邊走出電梯,偵探緊隨跟拍,直到后者走進房間,畫面晃動得厲害。

      私人偵探從窗外拍攝,有對牌場的全景畫面,有針對譚建華的特寫鏡頭。

      牌桌旁最多的時候4人打牌2人觀看,有三次,譚建華從牌桌的抽屜中抽取或放進百元人民幣,張數(shù)無法看清。

      晚上8點半的視頻最為清楚,譚建華抽出一疊錢,數(shù)出一部分,扔給左側的光頭男子,隨后起身走到茶幾旁,從包里抽出一疊白色紙條包扎好的百元人民幣,用右手捏著,甩給光頭男子。

      偷拍的私人偵探是董志國雇傭的。董志國就是那個匿名舉報的“群眾”。

      在衡陽上下紛紛猜測這個神秘“群眾”之時,董志國還像往常一樣,開著他的二手帕薩特,穿過一段黃土飛揚的路面,每天按時出現(xiàn)在河西管委會二樓的辦公室。

      “公章”惹出的仇怨

      董志國和譚建華的辦公室,在同一棟樓里。

      洣水河穿過衡陽市衡東縣,河流以西,是該縣近年來打造的新區(qū)。新區(qū)成立了河西管委會與湖南富城新區(qū)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河西管委會主任何岳龍說。

      何岳龍解釋,河西管委會是一塊牌子,他擔任主任,為搭建融資平臺,搞好建設,成立了湖南富城新區(qū)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根據去年縣里的安排,公司都要由副處級以上的干部兼任,所以他兼任投資公司總經理,縣委副書記譚建華兼任投資公司董事長。

      2013年之前,譚建華、董治國二人并無交集。從職位上看,兩人隔著兩個級別——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只需對河西管委會主任何岳龍負責,而何岳龍則把工作匯報給縣委副書記譚建華。

      河西管委會兩位知情人士透露,因為工程問題,譚建華不滿董志國在合同上的蓋章,而董志國認為,蓋章是經過管委會開會后形成的統(tǒng)一意見,自己并不需要越級向譚建華匯報。兩人曾在電話中多次言語不和,在辦公室還發(fā)生過激烈爭吵。“譚建華手伸得比較長。”一位知情人士稱。

      在以上兩位人士眼中,差著兩級的董志國,直接和縣委副書記起沖突,比較罕見。

      公章的事,董志國的妻子歐雅琴也有印象,一次散步,她聽董志國和同事說起譚建華要收回他的公章的事,她追問,董志國說“你別管”。

      后來,董志國告訴家人,工作上,譚建華總是拿言語刺激他,并威脅要收走公章,撤掉他辦公室主任的職位。

      家人事后分析,這是董志國花錢雇偵探調查并舉報譚建華的一個重要原因。

      董志國的好友單鵬也記得,一次喝酒,董志國向他抱怨,工作無論怎么做都不能讓領導滿意。

      關于兩人的個性,河西管委會一位工作人員評價:“董志國不世故,是那種一根筋的人。”

      譚建華的行事風格,河西管委會一位人士的印象是:做事雷厲風行,有沖勁,但也比較強勢,喜歡訓人。

      衡東縣吳集鎮(zhèn)某村一位村支書描述,在一次全鎮(zhèn)村支書參與的反四風會議上,有人在會場打電話,譚建華當場罵人,會還沒開完下臺就要走,鄉(xiāng)黨委書記在后面幫他提包。

      這位村支書說,這讓他覺得不舒服,在臺上講反四風,包卻還要別人提。他因此頂撞了譚。

      也有河西管委會的人士認為,譚建華“所有工程都要插手”、“特別關心工程發(fā)包”。

      但譚建華不以為然。

      對于“干預工程”,9月24日,譚建華對新京報記者說,自己當時兼任公司董事長,按規(guī)定十萬元以上的事都應該由他決定,“對外招投標工程如果說連我這個董事長都不知道,你覺得正常不?”

      他還舉例,某個上百萬的招投標項目是違規(guī)的,他接到投訴后叫停了。

      但他還是因為“賭博”被免職了。

      同樣被免職的還有另一名官員。衡陽市南岳區(qū)紀委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透露,當天與譚建華打牌的另一名公務人員是南岳區(qū)規(guī)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曹彥軒。

      曹彥軒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免去其所任職務,該消息在南岳紀委官方網站南岳紀檢監(jiān)察網通報。

      9月24日,衡陽市紀委新聞發(fā)言人龍亞春介紹,舉報者匿名舉報到省市兩級紀委,案情并不復雜,違紀事實清楚,領導干部只要是以盈利為目的打牌的,一律免職。

      “你是國家工作人員跟了你也沒話,只要你做的事情光明磊落。”龍亞春認為。

      免職者被重用 舉報者被抓走

      很快,事情翻轉了。

      8月21日,一個名叫“衡山科學城”官網上,譚建華的名字出現(xiàn)在《市工商聯(lián)率異地商會赴科學城考察》的新聞稿中,該稿配有圖片,此時他已是科學城管委會籌備組負責人。

      這距離譚建華被公布免職的消息,不到一個月。

      資料顯示,衡山科學城是由衡陽市政府主辦的現(xiàn)代生態(tài)智能科學新城,占地20萬平方公里,預計投資300億元,力爭在“十三五”末形成產值550億元。

      9月24日,新京報記者看到,位于衡陽市雁峰區(qū)岳屏鎮(zhèn)的衡山科學城工地上,大型機械轟鳴,工人們在緊張地施工。

      領導值班表上,譚建華的名字在列。

      “被人家跟蹤了,我不服氣。”對于這次牌局,譚建華耿耿于懷,“人哪個沒有八小時(工作)之外?”

      他解釋“有些特殊原因”,打牌的賓館是他哥哥開的,而且其中兩位牌友是親戚。

      “如果四個是親戚,怎么打都可以。”譚建華說。

      對于和董志國的矛盾,譚建華說,“有這么大的意見,全省在我看來只有這一例。”

      譚建華說,在被董舉報之前,他并沒感覺兩人有矛盾,“如果說一個工作上簡單的批評,要采取這么激烈的手段對付我,難以置信。”

      譚建華承認曾打過電話給董志國,警告他“哪些事應該報哪一級同意,有多大的權限,如果不按規(guī)矩辦事就要收回公章。”不過這是拍了視頻以后的事。

      對于被免職后立刻“異地上馬”,譚建華表示,目前他的職位沒有正式任命,能夠在免職的特殊的情況下,協(xié)助副市長牽頭科學城工作,“市委還是用心良苦。”

      一位衡陽官方人士分析,組織上對譚的處分僅為警告和免職,因此,譚的平級調動還算正常,但將衡陽市重點打造的項目交給他牽頭,實際上是重用。

      而匿名舉報者董志國卻被警方帶走。

      據政府部門一位知情者透露,被帶走的還包括長沙一家偵探公司的多名偵探,警方從董志國的辦公室搜出了一份雙方合作協(xié)議,董為此項偵探花費約十萬元。

      董志國花巨資雇偵探調查上級,妻子歐雅琴說,她此前都不知道。直到警察來上門搜查。

      歐雅琴回憶,警察兩次到過她家,一次是在董志國被抓的當晚約11點鐘,三四名警察搜遍了屋子,未查到與案件有關的信息。但歐雅琴模糊地知道,丈夫涉嫌與獲取信息有關的犯罪。

      第二次,根據董志國的交代,警方從家里搜走了兩個紅色U盤,為確保無誤,歐雅琴要求在自家的電腦上公放一遍,并復制備份。

      一次舉報,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歐雅琴不解。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令歐雅琴更不解的是,丈夫被抓走的20多天里,她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書,甚至不清楚涉嫌何種具體罪名,采取哪種強制措施,以及關押的地點。

      還有一個問號是:舉報時是匿名的,怎么身份就被查出來了呢?

      在辯護律師周振文的介入下,衡陽公安部門提供了《監(jiān)視居住決定書》。

      周振文說,這份法律文書的紙張,還是在辦案人員說缺紙的情況下,他從自己包里掏出的草稿紙。

      決定書顯示,衡陽市公安局在偵查“被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時,因案件情況特殊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jiān)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2015年8月11日,對董志國作出監(jiān)視居住決定。

      周振文質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我國并沒有“被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這項罪名,周振文分析,此處或為筆誤,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去掉“被”字。

      這項罪名,用在董志國的行為上適用嗎?

      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馮衛(wèi)國認為,董的行為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法律依據不足。

      馮衛(wèi)國解釋,根據現(xiàn)行刑法規(guī)定,該罪涉及的信息范圍是特定的,即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本案顯然不屬于這一情況”。

      此外,家屬和律師質疑,衡陽警方的辦案程序也存在問題。

      《監(jiān)視居住決定書》中顯示,決定對董志國執(zhí)行監(jiān)視的居住地是衡東縣白蓮鎮(zhèn)新街××號(戶籍地址),由衡東縣公安局白蓮派出所負責執(zhí)行。

      周振文介紹,而實際上,董志國的被監(jiān)視居住地,是在衡陽市楓樹林賓館,賓館右側大門緊鎖且有專人把守,系衡陽市紀委專門的辦案場所。

      周振文指出,《刑事訴訟法》對監(jiān)視居住有明文規(guī)定,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zhí)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zhí)行,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zhí)行。

      9月7日,周振文向衡陽市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在犯罪嫌疑人住處監(jiān)視居住,并要求會見董志國,均未得到正面回應。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彭新林認為,本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各項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保障措施,“該案是打新規(guī)定的臉。”

      結合被舉報者譚建華的被重用,對案件實體和程序上的質疑,董志國家屬認為,這已不是監(jiān)視居住,而是限制人身自由。懷疑董志國被抓是“暗箱操作”、“打擊報復”。

      對于以上質疑,截至昨晚,衡陽市公安局一名主管宣傳的李姓負責人稱,暫未收到此案匯報材料,拒絕接受采訪。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衡東縣紀委負責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舉報無錯,方式欠妥”

      昨天,董志國第一次返崗上班了。

      他的很多同事知道,此前,為審查董志國是否有經濟問題,辦案人員調走了河西管委會的賬。

      9月22日,衡東縣紀委書記龍朝華在河西管委會通報了這起案件,認為這是董個人的行為,不要因為提走單位的賬就人人自危。

      但董志國的不安,妻子歐雅琴能看得出來。

      國慶這7天,丈夫的睡眠不好,他經常晚上醒來,坐在床邊。

      直到現(xiàn)在,公安部門仍然在對董志國監(jiān)視居住。

      董志國認為,舉報譚建華賭博的事,他并沒有做錯,只是方式欠妥。

      但董的一位同事認為,他以這種調查方式舉報,實際上破壞了某種潛規(guī)則。

      針對這起“偵探門”案,反腐專家李永忠認為,對于類似的偵探式反腐,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法治秩序,違反程序正義,如果助長這種方式,對法治和社會不利。

      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馮衛(wèi)國表示,為了打擊對方而雇人秘密跟蹤調查的行為,是一種有悖政治倫理甚至可能違法的不健康行為,應當加以約束,但在沒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情況下,對董志國的這種行為治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

      對于這場突如其來的家庭災難,董志國的父母至今都難以理解那些晦澀的政治與法律關系。

      在父親董瑜福的期望中,只要兒子扔掉鋤頭,不再像他一樣做農民就是祖上積德了。

      9月22日,母親肖瑜芳指著電視機對新京報記者說,衡東縣電視臺播出,舉報違紀違法會有500到1000元的獎勵。

      “為什么我兒子做了這些事還受罪?”

      “不曉得電視臺說的是真是假?”老人嘟囔著。

      □新京報記者 曹曉波 湖南衡陽報道

    編輯:曾珂

    關鍵詞:湖南官員舉報上級 縣委副書記賭博被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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