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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再發(fā)酵 為何認定書未寫明核心證據(jù)?
原標題:安徽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再發(fā)酵
女生申請復核 警方稱認定有據(jù)
摘要:9月23日,女大學生小袁向安徽省淮南市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復核申請。工作人員對小袁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序處理此事,并在5個工作日之內(nèi)作出答復。
袁某扶著坐在馬路中間的老太桂某某。 圖/@任梵僮。圖片來源:新京報
安徽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在等到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后,并沒有畫上句號。9月23日,女大學生小袁向安徽省淮南市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復核申請。工作人員對小袁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序處理此事,并在5個工作日之內(nèi)作出答復。
疑問:認定書未寫明核心證據(jù)
21日,交警田家庵二大隊向雙方當事人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據(jù)了解,小袁和桂老太收到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以下簡稱《事故認定書》)都未詳細說明事故認定的核心證據(jù)。只寫道:“根據(jù)淮南市公安局龍泉派出所調(diào)查取得的事實和我大隊現(xiàn)場勘查情況,作出認定。”認定結(jié)果是:小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和第38條法規(guī),沒有“右側(cè)通行”,也沒有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負主要責任;老人違反的是第36條法規(guī),沒有“在人行道通行”,負次要責任。
同時,警方告知雙方當事人如對事故認定有異議,可在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女大學生:提出復核申請
23日上午,小袁來到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申請。
小袁表示,警方給她的解釋是,“多方取證,我離老人最近,雖然老人身體有病,走路搖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說肯定是我的后車輪接觸到了老人導致其摔倒的。”對此她表示很詫異。
在提交了復核申請后,小袁在微博上接連發(fā)表5個問句,她反問自己從扶老人、到回答不太清楚是不是自己撞的、到報警、到尋找目擊證人、再到打消對自己的懷疑,“我做錯了嗎?”
她上一次發(fā)布微博還是13天前,“事情已經(jīng)三天了,一直在焦急地等待警方的答復。”并無助地問,“為什么事情到現(xiàn)在沒有結(jié)果?有誰可以告訴我該怎么辦?”
小袁的一位朋友還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事故認定書》上明確寫了小袁和老人雙方包括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隱私信息,在接到《事故認定書》后,小袁的個人信息不知被誰公布到網(wǎng)上,近幾天她接到許多騷擾電話。
小袁的朋友還說,小袁已經(jīng)在與律師溝通,必要的時候也會考慮走法律途徑。
老人方面:接受調(diào)查結(jié)果
老人的兒媳徐女士對北青報記者說,老人一方不準備提出復核申請。關于《事故認定書》,她至今還未與老人溝通。“因為老人耳背,溝通太困難了,而且她也不識字,看不懂鑒定書”。但她不清楚其他家人是否有告訴老人鑒定結(jié)果。
21日,老人的女兒曾對當?shù)孛襟w表示“接受”警方的調(diào)查結(jié)果。雖然認定老人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至少說明老人不是“碰瓷”和“訛人”,也算給老人及家人正了名。老人的鄰居桂磊曾對北青報記者說:“現(xiàn)在老人的家屬一方關心的并非經(jīng)濟賠償,而是老人及家屬的名譽問題。老人家屬目前的打算是先看看女大學生是什么反應再說。”
警方:事故認定有證據(jù)
2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淮南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釋”,并沒有寫在《事故認定書》上,“那是小女孩說的”。他說:“我們已經(jīng)下達了《事故認定書》給她,那個才是具有法律權(quán)威的,上面說了她為什么負主要責任,老人為什么負次要責任。她說的那個解釋,也許是別人私下跟她說的,也許是她自己說的,那都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她說警察這樣說了,那她可以拿出證據(jù)來。”
北青報記者詢問警方是通過什么證據(jù)而作出事故認定時,他說:“我們肯定是有證據(jù)的。如果他們最后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我們也會向法院提交我們的證據(jù)。”隨后便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北青報記者隨即致電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3日上午,該局事故鑒定科接受了小袁的復核申請。該局宣傳科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會按照工作程序處理此事,并按照規(guī)定在5個工作日之內(nèi)作出答復。 文/見習記者 溫婧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 和新證據(jù) 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