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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xié)常委會綜述:用制度保障為踐行核心價值觀保駕護航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強化理論宣傳教育、整合多元價值取向、樹立共同理想信念的一項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其培育和踐行的過程,也是引導社會形成思維定勢,達成理性共識,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意識形態(tài)轉化為自行、自律的過程。
如何保障切實有效地轉化,則是全國政協(xié)常委關注的話題之一。8月26日至28日,在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全國政協(xié)常委、委員結合平時工作和調研的成果,圍繞“加強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機制建設和制度保障”議題展開熱烈討論。與會常委和委員們認為,建立一系列較為完整的長效機制和保障制度尤為重要。
貫徹融合,促全民樹新風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具有鮮明的時代性、開放性和實踐性,這一先天性基因決定了其實踐必然行動于社會,篤信于全民。然而,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又是一項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它不同于經濟建設,它是我們精神文化范疇,需要潛移默化地熏陶及健全長效機制。
什么是長效機制?一是要有比較規(guī)范、穩(wěn)定、配套的制度體系;二是要有推動制度正常運行的“動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積極推動和監(jiān)督制度運行的組織和個體。
“比如說,國家號召青年學子支援西部建設,到艱苦的基層建功立業(yè),但他們的待遇、后勤等政策也應相對應地建立完善起來。”提到國家志愿者服務行動時全國政協(xié)常委、委員們提議,核心價值觀全面落實,需要完善健全各個制度,包括制度之間的聯(lián)動運轉。
健全制度約束從哪兒入手?如何入手?與會常委和委員們認為,頂層設計,全民參與。
“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要通過上層建筑這個環(huán)節(jié),充分發(fā)揮先進文化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從而實現(xiàn)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劉川生委員說。而實現(xiàn)這個宏大的目標,則需要健全的制度作為保障,讓反映人民群眾美好理想、體現(xiàn)公平正義的體制機制成為規(guī)范人們思想行為的強大力量。
“核心價值觀需要倡導、培育和傳播,需要一系列的教育活動承載,更需要與相關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將其內容融入到制度中去。”周文重常委建議,加強部門聯(lián)動,把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融入到各單位、各行業(yè)的具體工作和活動中,形成部門之間、行業(yè)之間的溝通聯(lián)動機制,在全社會形成強大的合力。
“建立全員育人機制,構建核心價值觀的社會支持體系,也是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的有效途徑。”劉川生委員認為,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涉及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凝聚社會各界力量。比如,“把建立完善彰顯社會主流價值的市民公約、鄉(xiāng)規(guī)民約、職業(yè)規(guī)范、學生守則等具體行為規(guī)則,作為提升市民文明素質、踐行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舉措,在全社會營造褒揚正確行為,大力倡導崇德向善、仁愛互助、誠信守法、見義勇為的社會新風尚。”
高體健常委提出,要在學習中踐行、在踐行中學習,在工作中踐行、在踐行中工作,在生活中踐行、在踐行中生活,真正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成為全社會的群體意識和共同行動。”
垂范機制,讓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若堅持用身邊的典型事例來引領、教育和推動廣大群眾自覺投身參與社會建設,則會切實增強核心價值觀的現(xiàn)實感染力,快速凝聚社會各界力量。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讓其枝繁葉茂,離不開每個公民的參與,尤其是黨員干部,公眾人物的垂范。
當前,一些黨政干部,在公開的場合,大談理想、信念和核心價值觀,私下里卻違規(guī)違法。這些行徑嚴重影響了干部正面形象和示范效應,讓核心價值觀失去凝聚人心的效應。
“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離不開領導干部和公眾人物的帶頭示范。領導干部帶頭踐行,就要做知行合一,而不是表里不一。”對此,劉川生委員建議,國家做好頂層設計,建立公民規(guī)范、學生規(guī)范、師德規(guī)范、行業(yè)規(guī)范。在適當?shù)臅r候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實現(xiàn)與現(xiàn)有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等制度的有機結合。
對于上述論斷,高體健常委深表贊同:“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做模范。當各級領導干部都能夠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了,就會在全社會形成核心價值觀建設人人參與、核心價值觀踐行全民行動的生動局面。”
長期致力于社會研究和實踐的湯建人委員認為,全面推進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工作,需要充分發(fā)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
“各級黨委、政府可通過財政、政策等多種方式營造社會友善和諧的慈善氛圍,給生活困難的道德模范、身邊好人送溫暖,為倡導良好的社會風尚筑牢堅實的基礎;通過創(chuàng)樹典型模范,引領群眾、教育群眾、激勵群眾,也能使之成為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的有效方式。”湯建人委員表示。
“培育和弘揚核心價值觀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蘊涵著執(zhí)政黨、參政黨乃至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從黨員干部的示范引領,到普通公民的積極參與,每個人多一些擔當、盡一份心力,就能匯聚起推動社會前行的強大力量,推動我們法治社會、法治國家的建設。”劉新文常委認為。
法律、法規(guī),為保障保駕護航
法治,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目標,更是踐行核心價值觀的保障。只有法治,才能滿足政治民主和社會進化的同步需求,才能在政治安定、社會發(fā)展和民生保障的價值中求得和諧與平衡。
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應充分發(fā)揮法律的規(guī)范、引導、保證、促進作用,形成有利于踐行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法治環(huán)境。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要用法律來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使符合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得到激勵、違背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受到制約”。
事實上,當前一些制度設計和政策法規(guī)與核心價值并不吻合。有些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甚至與其相悖、不融。長此以往,就會與社會發(fā)展的終極目標漸行漸遠。
對此,常委和委員們認為,當務之急是調整與核心價值觀要求不相一致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到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的實踐中,用法律的權威增強人們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正成為全社會每一位成員的理想信念,是非標準和行為指南。
李朋德常委認為,當前,我國經濟領域法律較多,而社會法律相對較少。此外,很多與社會核心價值觀不符的法律法規(guī)處于休眠狀態(tài),原因之一是當初立法定法時,與社會實踐脫節(jié)。
“我們在社會主義國家建設中,應根據(jù)國情而定。法律、法規(guī)的醞釀出臺應有其社會實踐基礎。若是立法過嚴過高,起不到調節(jié)社會關系、促動社會法治的作用,還不如不立。”他說。
劉可清委員建議以法治體現(xiàn)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yǎng)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xiàn)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會議期間,政協(xié)常委和列席會議的政協(xié)委員圍繞著健全機制、構建保障體系,法律基礎等方面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這些觀點的背后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實現(xiàn)繁榮、富強、民主、和諧、法治的中國”。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xié)常委會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全國政協(xié)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