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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餐車被要求必須買88元茶水 不花錢就別坐(圖)
七問“買茶”
1 官方不早說過不能買賣餐車座位嗎?
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2007年,當時的鐵道部新聞發(fā)言人曾在公開采訪中表示,列車餐車是供旅客用餐的,如果餐車改為其他的用途,來買賣座位,肯定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如果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定況,可以向鐵路監(jiān)察部門舉報,有投訴電話12306。
2 不買茶不能坐,依據(jù)的是哪條規(guī)定?
沒有座位票的旅客不點東西的話,能不能坐餐車?在餐車必須點茶才能坐“茶座”嗎?
對于這些問題,揚子晚報記者經過多方采訪獲悉,鐵路總公司并沒有任何關于餐車就餐、消費方面的規(guī)定。
3 12306說餐車必須消費,又有何條款?
沒有餐車消費的規(guī)定,是不是意味著列車員有權屢次推銷甚至強制購買產品?鐵路總公司12306熱線客服人員表示,按規(guī)定餐車必須要消費。記者追問這條規(guī)定依據(jù)的是哪個規(guī)定,客服人員讓記者“稍等”了很久,然后說沒有查到。
4 是不是所有列車餐車,都有茶座服務?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只有北京、濟南等鐵路局部分列車上有茶座”服務,有的列車上的茶座最低消費是99元。定價為什么不統(tǒng)一?價格又是由誰來定的呢?記者了解到,列車上經營項目由各個路局來負責,有的路局允許做某項經營、有的不允許。
5 88元的最低消費,物價部門批準了嗎?
記者致電了京鐵茶文化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茶的生產商是福建平月茶葉,高鐵上茶的價格都是經過鐵路局批準的。記者詢問有沒有經過物價部門的批準,客服人員表示不清楚。
6 不是說人太多,茶座就能讓大家坐嗎?
記者了解到,餐車有不成文的規(guī)定,即在列車嚴重超員的情況下,列車長會讓列車員把茶座收拾出來讓給乘客來坐。那什么樣的情況算是“明顯超員”?業(yè)內人士的解釋是:餐車都已經坐滿了,但還有許多乘客站著。
7 列車超員還在賣茶,旅客投訴有用嗎?
如果嚴重超員列車員還在賣茶,旅客可以投訴嗎?記者了解到,鐵路方面并沒有法規(guī)條文對餐車售賣食品予以規(guī)范。即便乘客向12306熱線投訴了,可能也并沒有什么用處。業(yè)內人士透露說,列車員賣力推銷,可能因有“提成”。
還有槽點
廉價盒飯無蹤影 最低要賣65元
采訪當天,揚子晚報記者想在G115次列車上買份盒飯,但沒想到到了柜臺,卻發(fā)現(xiàn)只有65元和95元兩種價位的盒飯。鐵路總公司在《動車組列車服務質量標準》中明確要求,要保證旅客列車有2元以下礦泉水、15元以下盒飯等供應,且不得斷供,但該趟列車沒有15元的盒飯,工作人員解釋是“賣完了”。
律師觀點
強行限制最低消費 將不被法律保護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分所律師周健認為,如果旅客沒有消費活動卻占據(jù)餐車座位,不僅可能影響他人前來就餐,也對餐車正常經營產生影響。
周健也表示,動車餐車服務同樣適用于《合同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餐車如果強行限制旅客的最低消費,將不被相關法律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第2款、第3款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實習生 曹金環(huán)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宋南飛)
多說1句
一句沒有規(guī)定 不應是賣茶的理由
餐車賣茶的背后,隱藏著關于投訴的悖論。
2007年,當時的鐵道部就強調,餐車改其他用途買賣座位的可以投訴,可是記者在采訪中,業(yè)內人士明確表示,即使向12306投訴可能也沒用。
原因很簡單,鐵路部門沒有任何關于餐車就餐消費的規(guī)定,在售賣食品方面也沒有法規(guī)條文,甚至在何種情況下應該把茶座收拾出來讓乘客乘坐,也只有一個“不成文的規(guī)矩”。這樣的結果就是:高鐵餐車“賣茶”,游走在違規(guī)和不違規(guī)的邊界上。
我們報道這個怪現(xiàn)象,目的是能讓關于餐車的相關規(guī)定更加細化,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應該有明確的限制。畢竟,鐵路雖然改成了公司,但提供的卻是公共服務,逐利至少不應該是唯一的目的。石 磊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高鐵餐車 必須買88元茶水 不花錢就別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