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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辦電信業(yè)務被要求證明活著 派出所:人還在 開什么證
原標題:福建一派出所替老人向電信部門喊話:人還在,開什么“健在證”?
華豐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圖片來自漳州同城會微博
人民網(wǎng)福州8月10日電(謝曦)前不久,有媒體報道一公民被有關(guān)部門要求開具一張“證明你媽是你媽”的證明,引發(fā)全國輿論熱議。近日,在福建漳州市華安縣,一名74歲老人也遭遇同樣的奇葩事,他在辦理電信業(yè)務時被要求開具一份“健在證明”。
8月10日,漳州華安縣一名74歲老漢拿到了華安縣公安局華豐派出所開具的一份關(guān)于自己“還健在”的證明。華豐派出所開具的這份證明被網(wǎng)友貼在微博,引起網(wǎng)友熱議,網(wǎng)友稱“華豐派出所證明中的話讓人點贊”。
據(jù)悉,該派出所在證明中說了這么一段話:“華安縣電信局工作人員:中央三令五申要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讓老百姓少走彎路。目前,該老人健在,且行動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們面前,身份證、戶口本都還在,還要派出所開具健在的證明,有必要嗎?本來此證明我派出所沒有開的義務,本著為人民服務,讓老人少走彎路,我所不得不開此證明。”
10日,記者致電華安縣華豐派出所,該所所長闕少安確認確有此事。他告訴人民網(wǎng)記者,派出所之所以在證明后附上這段話,是為了以通知公函信件的形式讓華安縣電信公司正視此事,往后不要再出現(xiàn)類似的情況。
據(jù)闕少安了解,被要求開具健在證的老人是一名退休員工,在電信部門辦理申領(lǐng)離退休補助時,被要求需開具一份“健在證明”。 闕少安稱本來此證明派出所沒有開的義務,派出所為讓老人家少走彎路,不得不幫助老人開具證明。
當日,記者致電華安縣電信局確認此事,該局一位自稱是銷售部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理類似業(yè)務一般只要出具身份證證明就行了,表示并未聽說過此事,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編輯:玄燕鳳
關(guān)鍵詞:老人 電信業(yè)務 健在證 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