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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車禍案,應該兩面看
原標題:陸敬平:南京車禍案,應該兩面看
昨天下午2點半,南京交管局在其政務微博“@南京交警”發(fā)布消息,南京“6·20”事故寶馬車經相關部門鑒定,車輛經過事發(fā)路口時,行駛速度為195.2km/h。據悉,這是南京有史以來,主城區(qū)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時速最高的一起案件。(6月30日《現代快報》)
南京的這起交通事故,造成兩死一傷,與2012年同樣發(fā)生在南京的因醉駕造成的4人死亡相比,并不算太嚴重。可是這起案件之所以會引發(fā)公眾和媒體廣泛關注和熱議,主要原因是官方的調查通報上,前后竟發(fā)了四次通報,導致人們眾說紛紜,猜忌不斷。當然,由此也可以看出警方對案件的高度重視,也許調查和相關鑒定需要一定的時間,作為網友和媒體,我們當給予充分的理解,不宜先入為主,主觀臆斷亂發(fā)議論。早說我們也不是專業(yè)人士,對此也沒有發(fā)言權。還是應以官方的調查結論為準。
但是,作為官方,亦要看到這期交通事故由于開始有媒體報道,肇事的寶馬車主有酒駕的嫌疑,甚至說車內查出毒品等等,讓人們不由聯想到酒駕、醉駕和吸毒,而且肇事后逃逸,從而讓一起平常的交通肇事案變成了公眾關注的事件。這就需要我們加快調查進度,以爭取第一時間公布調查結果,以正視聽。雖然官方也多次發(fā)出通報,但是,不免給人有擠牙膏之嫌,甚至導致一些網友心生懷疑,認為其中有貓膩,會不會袒護肇事者等想法。因此,在筆者看來,對這一事件應兩面看:
首先是公眾要理性。固然肇事車是寶馬,我們亦不要戴著有色眼鏡看問題,不能就因此產生車主就有特殊的身份背景,甚至認為警方會袒護。之所以最后調查結論時間相對長一點,并不是不想查處,而恰恰是重視這一案件,以拿出權威的結論以公開公正處理。因而我們應該理性等待官方的查處結果,不宜亂發(fā)議論甚至實行輿論圍剿。
其次提醒官方要快速公正。此類案件公眾關注度高,影響較大,而且說法不一。這就需要官方在第一時間介入并加快調查進度,盡快公開調查結論以引導輿論。尤其是通報時一定要字斟句酌,實事求是,不要給人留有遐想的空間,能一次說清楚的不要有第二次,即使一次說不清楚例如要鑒定車速等需要時間也要向公眾說清楚,相信絕大多數網友還是能做到客觀公正看待問題的。
從警方的這次通報來看,肇事車行駛速度竟然高達195.2km/h。據悉,這是南京有史以來,主城區(qū)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時速最高的一起案件,事發(fā)后又棄車逃逸。因而王季進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請逮捕理所應當,不過,有法律人士認為,寶馬肇事車的司機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不過,最后到底以啥罪名定罪宣判,這是法院的事,作為公眾,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等待宣判結果。要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亦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編輯:水靈
關鍵詞:南京車禍案 應該兩面看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