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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男案細節(jié):專案組23人 證據(jù)卷宗多達100本
原標題: 改變“指揮不辦案”的做法 加大自辦案件力度 反貪總局:開辟反腐新戰(zh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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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新形勢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作為反腐主力軍,打破以往自身基本不直接辦案的做法,加大自辦案件力度,深入查辦了國家發(fā)改委系列窩案、中石油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
今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掛出一條“權威發(fā)布”: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決定,依法對全國人大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共云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白恩培也因此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第三十一名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中管干部,此前,在這份名單已有周永康、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申維辰等人的名字。
查辦劉鐵男案
開拓自辦案件新思路
劉鐵男,國家發(fā)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十八大之后首個被中央紀委立案調(diào)查并宣布“雙開”的省部級官員。2014年12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鐵男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劉鐵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劉鐵男因為貪欲,最終身陷囹圄。而查辦劉鐵男案,也是最高檢反貪總局加大自辦案件力度的開端。
“我們是在2013年6月9日提前介入的,與中紀委辦案人員同步進行調(diào)查。”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二處處長李連成,也是劉鐵男案的負責人。2013年7月19日,由23名同志組成的劉鐵男案專案組成立;8月8日,劉鐵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自此,劉鐵男案正式進入司法調(diào)查程序,檢察機關承擔起對劉鐵男立案偵查的責任,大量的調(diào)查、取證工作,都由檢察機關獨立完成。
辦案過程充滿了困難、艱辛、曲折。“大量的問題都發(fā)生在2007年之前,很多資金的沉淀、賬目的往來以及一些合同,都已經(jīng)封存,個別的可能滅失,這就需要人海戰(zhàn)術來查找。”李連成說,在查劉鐵男第一次權錢交易的行賄方時,就用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檢察機關最終從海量的賬目數(shù)據(jù)中發(fā)現(xiàn)了大量不正常的資金走向,并最終確認劉鐵男之子劉德成在其中充當了橋梁作用。隨后,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漸漸浮出水面。
2014年6月23日,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在偵查終結(jié)后,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jīng)過大量扎實的工作,重案組已經(jīng)基本固定證據(jù)鏈,形成的卷宗多達100本,摞在一起有一人多高。”李連成表示,專案組10個多月的辛苦努力,為公訴機關和法院提供了大量充分、詳細、確鑿的證據(jù),為最終將劉鐵男繩之以法立下汗馬功勞。劉鐵男在一審判決后,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劉鐵男案的成功辦理給最高檢反貪總局打了一劑強心針,也開拓了反貪總局強化自辦案件的新思路。反貪總局自此開始改變以往自身基本不直接辦案的做法,開始對一些涉案官員級別高、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大的案件采取自辦方式。來自最高檢反貪總局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2014年1—10月,共立案偵查20件省部級以上干部犯罪案件,其中4件4人為最高檢直接查辦,創(chuàng)歷史最高紀錄。
不是后勤文員
而是反腐利器
最高檢反貪總局正式成立于1995年,成立20年來,反貪總局一直以“懲治貪污腐敗”為己任。面對形勢的不斷變化,反貪總局所扮演的角色也在發(fā)生變化。
“參與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國性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組織、協(xié)調(diào)、指揮重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最高檢官網(wǎng)上關于反貪污賄賂總局的介紹,清楚地表明參與偵查、直接立案偵查都是反貪總局的職能所在。
但隨著反腐形勢的不斷深化,高層級落馬官員人數(shù)的不斷攀升,十八大以來有63名省部級以上官員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diào)查,其中近一半都已移送司法機關。以反貪總局不到百人的編制,顯然難以獨立完成這么多要案的查辦工作。
更重要的是,當前職務犯罪呈現(xiàn)出系統(tǒng)化、區(qū)域化、家族化、群體化的趨勢,一起案件、一個犯罪嫌疑人往往能牽出一大批案件,有的甚至波及一個單位乃至整個行業(yè)系統(tǒng)。此外,隨著高科技的運用和法律意識的提高,職務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犯罪形式越來越多元,犯罪主體反偵查能力越來越強,這些都給反貪總局直接辦案帶來相當大的難度。
因此,一些本應由最高檢反貪總局直接查辦的案件,由于種種原因,最終由最高檢指定偵查能力較強的省級檢察機關偵辦。比如吉林檢察院就曾經(jīng)偵辦過上海社保案、李達球案等,山東檢察院偵辦過倪發(fā)科案、季建業(yè)案等。有人甚至說,“在查辦高官貪腐案件中,反貪總局扮演的一般是個后勤部‘文員’類角色。”
但去年以來,這種情況得到了明顯改善。最高檢反貪總局局長徐進輝披露:“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直接組織指揮查辦了中央機關一批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其中包括社會廣泛關注的國家發(fā)改委系列案件和中央電視臺系列案件等。”尤其是國家發(fā)改委系列窩案,反貪總局共立案查辦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價格司司長劉振秋等12名局級干部,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有6人,其中在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fā)現(xiàn)現(xiàn)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xiàn)金數(shù)額最大的案件。
據(jù)記者了解,目前,最高檢反貪總局已經(jīng)開辟了多個自辦案件戰(zhàn)場,包括中石油系列案件、政法系統(tǒng)系列案件、中央電視臺系列案件、國家發(fā)改委系列窩案等。
成立新反貪總局
打造反腐專門機構
“中國將成立新的反貪總局,局長由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2014年底,一條關于反貪總局的消息不脛而走,立即引起社會的強烈關注。有媒體評論:“新反貪總局必將展現(xiàn)出比以往更強的查辦案件的能力,成為反腐新利器。”
“以加大執(zhí)法辦案力度為中心,堅決依法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要求,也是反貪總局始終堅持的工作重點。徐進輝表示,2015年最高檢反貪總局仍將深入開展自辦案件工作,充分發(fā)揮上級院辦案示范引領、指導推動作用。
但一些影響辦案成效的問題在實踐中也逐漸暴露出來,特別是機構設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統(tǒng)籌乏力、裝備落后等問題日益凸顯,已經(jīng)不能完全適應反腐敗斗爭新形勢的需要,亟待改革。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表示,目前反貪總局人員配備薄弱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單靠反貪總局本身的力量,難以達到查辦案件、懲治腐敗的效果。特別是紀檢體制改革后,紀檢部門一旦發(fā)現(xiàn)涉案人員有犯罪事實,就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機關,“如果移交的大案要案過多,原有的反貪總局肯定難以承擔現(xiàn)有的反貪任務,所以必須對原有機構和人員構成進行調(diào)整,提高辦案效率。”
這次改革的主要特點是整合力量、優(yōu)化職能,從有利于最高人民檢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辦大案要案,有利于強化對下業(yè)務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和指導,有利于破除制約辦案工作發(fā)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出發(fā),成立新的反貪總局。
社會公眾對于成立新反貪總局普遍持支持態(tài)度。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表示:“新的反貪總局從級別上強化了反貪部門的地位,有利于增強其開展反腐工作的獨立性,并在反腐敗工作中起到中樞、主導作用,有效協(xié)調(diào)各部門反腐力量,加強聯(lián)動,形成合力。”
莊德水則認為,新的反貪總局將更好地適應反腐形勢,減少日常性的行政事務,強化其辦大案要案職能,“反貪總局原來指導辦理大案要案的情況較多,今后將會向主動查處大案要案轉(zhuǎn)變。”
編輯:羅韋
關鍵詞:反貪 總局 劉鐵男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