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廣西永新孕婦遭派出所釣魚執(zhí)法 被逼再釣"下家"
警員開車送去“釣魚”
第二天早上8點多鐘,上班后的“胖警官”過來問我的第一句就是你家里給你湊了多少錢?并說:“你家是做生意的,不可能沒錢!……”
“見我不松口,‘胖警官’又提出,要不你就像黃鵬那樣,找個刷卡的人去套現(xiàn);等我們將那人抓起來,你就將功折罪了!”
吳良彩說,她至今還記得自己聽到這個“建議”時內(nèi)心的震撼:作為警察,他們不知道這樣做的嚴(yán)重后果嗎?萬一“被釣魚”的人心存記恨,將會引起怎樣的連串報復(fù)!
吳良彩說,之后不論她怎樣哀求,“胖警官”始終不為所動。在他的逼迫下,吳良彩只能用他歸還的手機,在瀏覽器頁面查找“南寧哪有信用卡套現(xiàn)的”。
吳良彩回憶,當(dāng)她在“胖警官”的逼迫下?lián)芡ㄒ粋€可以套現(xiàn)的號碼后,對方傳來一外地口音男子的聲音:“套現(xiàn)4000元,要收200元(手續(xù)費)。”“我在清川大橋華僑學(xué)校旁邊……”
電話掛斷,吳良彩說自己的心情復(fù)雜極了:一方面感覺如釋重負(fù),一方面又感覺負(fù)疚累累。
下午5點左右,派出所3名警員開車將吳良彩送至清川橋邊。
沿清川大橋往右順道直走百米,吳良彩上了車牌桂A**662的車。“被釣人”帶她到聘望驪都民生銀行門口,在車上刷卡3500元,然后回到車上手機轉(zhuǎn)賬。
吳良彩告訴北青報記者:“就在手機操作過程中,派出所的人沖了上來,將銀行卡和手機沒收后,把我們都銬回了車上。”
吳良彩說她蹲在面包車后,而那個被“釣”男子則蹲在她旁邊,目不轉(zhuǎn)睛地盯著她。“面包車開了多久,他就盯了多久!”吳良彩說自己始終不敢抬頭,她想起自己被黃鵬“釣魚”時的心情,“同樣充滿恨意!”
回到永新派出所,警察把吳良彩的手機和銀行卡還給她,讓她去旁邊的工商銀行ATM機取錢交“罰款”。北青報記者在吳良彩提供的招商銀行跨行取款記錄上看到,她卡里的15000元,分三次、每次5000元,被全部取了出來。回來路上,“胖警官”說:“你現(xiàn)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將功贖罪了……”
拿著剛?cè)〕龅?15000元,加上包里的近900元,吳良彩按指示交到派出所二樓的一中年男警官手里。對方收錢時,先拉窗簾隨后關(guān)門。最后,吳良彩算了一下,包括倒扣“釣魚”的3500元,總額近19000元,警方一分錢發(fā)票或收據(jù)都沒給她,就安排她從派出所后門離開了。
后來吳良彩從另一被釣者處得知,二樓收錢的警官叫陳朝輝。這一點,吳在公安紀(jì)委處辨人時得到了證實。
編輯:牟宗娜
關(guān)鍵詞:廣西永新孕婦遭派出所釣魚執(zhí)法 孕婦遭釣魚執(zhí)法 信用卡取現(xiàn) 永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