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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官員被指強奸女子后設局抓對方男友
男友涉嫌敲詐勒索被抓
“事情發(fā)生后,我想忘記黃某某,從不會主動和他聯(lián)系,但他不時會發(fā)短信給我。”小萍記得,今年1月,對方還曾來請求過她原諒,“希望不要去檢察院找他。”
后來,黃某某還曾兩次找到她,甚至要塞錢給她“求原諒”,但均遭小萍拒絕。
然而,今年3月6日那天,她男友出門后就被警方抓獲。“我一開始以為他和黃打架之類的,后來才聽說是敲詐勒索,說是已談好了15萬元作為對我的補償。”
小萍稱,這也是她在男友被抓后才得知的,此前她并不知悉男友和黃某某間有何溝通。
“我認為這是他(黃某某)下的圈套,故意同意支付補償,然后再以敲詐勒索陷害我男友。”這讓小萍異常憤怒。也正因此,她最終決定報案。
據(jù)澎湃新聞了解,3月12日,也就是小萍男友被抓后的第六天,她向公安機關遞交了控告材料。
“據(jù)我了解,現(xiàn)在這個案子已經(jīng)被指定異地管轄,將由羅城么佬族自治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無證據(jù)”
小萍的報警并未使事態(tài)轉變。
今年3月27日,東蘭縣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原因是:沒有證據(jù)證明(黃某某)有犯罪行為。小萍提起復議后,以上決定依舊被維持。
小萍在網(wǎng)上發(fā)帖控訴后,東蘭縣公安局曾在“河池論壇”上,以實名認證的賬號公開答復。
答復解釋稱,在小萍男友徐某被抓當天(3月6日),警方曾詢問過小萍,但其稱自己與黃某某發(fā)生性關系并不是強奸;小萍是在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后,才控告自己被黃某某強奸,此時距事發(fā)亦有6個多月,經(jīng)現(xiàn)場勘查,未提取到有價值的物證,無法證實有強奸行為;黃本人否認與小萍有過性關系,此外亦無他證。
對此,小萍向澎湃新聞強調(diào),3月6日那天,她沒有明確說出“強奸”這兩個字,但她確實告訴警方自己和黃某某發(fā)生了性關系,且“不是自愿的”。“這么說的意思已經(jīng)很明了了,我當時真不想說出那兩個字眼。”
對于徐某敲詐勒索的問題,東蘭縣公安局也做出了解釋:他們在接受黃某某報警后,將徐某抓獲,并從其身上查獲15萬元。經(jīng)訊問,徐某認為黃強奸了小萍,并多次去黃的單位糾纏,后索要15萬元了結此事。
另據(jù)澎湃新聞了解,河池市檢察院也曾調(diào)查此事。其答復也稱,經(jīng)初查,尚無證據(jù)證實黃某某有違反檢紀政紀行為,決定違紀方面不予立案。
警方正在恢復短信
小萍在“河池論壇”發(fā)帖后,一時引來眾多網(wǎng)友的關注。截至8月13日15時,已有近4700條跟帖。
7月31日,河池政法委亦跟帖回應稱,河池市直有關部門已組成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一經(jīng)查實,無論涉及到誰,有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將依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將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姑息。
8月8日,河池政法委再度跟帖回應稱,為有利于開展調(diào)查工作,8月7日,東蘭縣委已決定對黃某某停職檢查。
該答復亦明確,黃某某的身份為東蘭縣檢察院檢察員、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并非“公訴科副科長”。
8月13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黃某某,但其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
河池政法委負責外宣的馬姓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由于有很多關鍵短信缺失,公安機關正在恢復這些短信,這樣才能更真實地反映當時的情況。等調(diào)查結果出爐后,將適時公布。
編輯:顧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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