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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被拐少年:失去了童年,但我還有未來
哈里克和7歲的弟弟。弟弟總纏著哥哥讓他表演“動耳朵”,在哈里克失去聯(lián)系的幾年中,母親反復跟弟弟提起哥哥的特征:耳朵會動。攝影/新京報記者 盧美慧
哈里克的左腿上有一條15厘米長的疤痕,這是他被拐之后,在東莞參加一次“幫派斗爭”時被對方砍傷的。
【對話人物】
哈里克(化名) 18歲,新疆庫爾勒人。7歲時被人騙到東莞,開始偷盜生涯,歷經8年后被解救。15歲到17歲,他被安排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工讀學校學習,他的管教老師阿比德說,哈里克是最讓自己欣慰的孩子之一。如今隨母親一家生活在庫爾勒市。
【對話動機】
《愛在旅途》是一部以解救新疆流浪兒為主題的電影,7月12日在北京某劇院上映。電影講述了一群新疆兒童幼年被騙至全國多地,由“蛇頭”威逼虐打被迫從事偷盜活動,而后被解救走上正途的故事。
庫爾勒青年哈里克就是電影中的原型之一,7歲被人從新疆騙走,哈里克在廣東當了8年小偷,挨打、偷盜、揮霍、染毒、混社會、夭折的初戀。“那段經歷比電影殘酷。”
來自新疆民政部門的統(tǒng)計,2011年全國打拐行動開始后,全疆各級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838人次,3858人次被從外地接回。
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哈里克決定不了自己的過去,但他有能力把握好自己的未來。
現(xiàn)在,哈里克每天睜眼第一件事,就是看家里電動三輪車的電充好沒有。庫爾勒城市不算小,但拉活不管遠近都是每人一塊錢,一天下來,好的時候能賺100到150塊錢。
開三輪車的工作之前是賣炸雞、賣烤全羊,都是辛苦而收入不多的營生。幼年的哈里克,有時一天就能偷到兩三萬元。“現(xiàn)在錢賺得少,但都是干凈的,這讓我心安。”他說。
“我的經歷比電影殘酷”
新京報:《愛在旅途》的電影看了嗎?里面有很多是你的親身經歷。
哈里克:我沒看過完整版本,之前有電視臺記者采訪我,后來節(jié)目里出現(xiàn)了一些(電影)片段。不只是我,那些年很多新疆孩子都經歷了這一切,比電影中還殘酷。
新京報:你當時是怎么被騙到外地的?
哈里克:我兩歲時親生父母就離婚了,我跟爸爸生活。后來爸爸帶我去吐魯番打工,有天他的一個工友跑來跟我說,我爸爸把人打傷了,他要帶我去找爸爸。
新京報:結果沒見到爸爸?
哈里克:我被帶上了火車,火車開了兩三天,我們在東莞下車。這人把我?guī)Ыo一個叫艾哈買提的新疆老板,我說我要找爸爸,他們說“沒爸爸了,以后你的工作就是偷東西。”
新京報:那時你才7歲,很害怕吧?
哈里克:害怕,我小時候特別老實,完全被嚇傻了。他們讓我偷東西,我不肯,爸爸從小就教育我不能隨便拿別人東西,要做個好人。
新京報:后來呢?
哈里克:他們把我關到賓館里,之后我被交給一個叫買買提的人,也就是我的小老板,十七八歲,很兇,接下來的一周他每天都打我,用皮帶或木棍,最后我實在受不了了,就說“你讓我干什么我干什么”。
新京報:他們會強迫你學偷東西的手法?
哈里克:你在電影里看到在熱油里取硬幣的場景不是編的,都是真的。有時候是一桶開水,買買提會倒進大半袋洗衣粉,再丟進一塊錢硬幣,讓我用中指和食指夾出來。每天晚上練習,不練或練得不好就挨打。
新京報:你記得自己第一次偷東西嗎?
哈里克:記得。是個年輕女孩兒,我嚇壞了,把手伸到她包里隨便抓了個什么就跑,當時捏在手里軟軟的,以為是錢,跑了很遠之后一看,是包紙巾。不過那次買買提沒打我,他說“這就對了,以后就這樣”。
編輯:羅韋
關鍵詞:哈里克 《愛在旅途》 新疆 東莞 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