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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和火車站無人認領的行李箱能買賣嗎?
人民政協(xié)網(wǎng)8月29日電 近年來,各式各樣的盲盒頗受年輕人歡迎。最近,一種“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又在網(wǎng)上升溫。二手平臺上有部分商家在售賣無人要的行李箱,另有某社交平臺視頻博主做起了“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的開箱測評。據(jù)報道,有商家表示,這些行李箱一般是在機場或者火車站長時間無人認領的。但這些東西真的可以買賣嗎?
“無人認領行李箱”開箱測評引關注
7月30日,一名博主在直播視頻中表示,自己花1000元,買了一個在機場長時間無人認領的行李箱,博主稱因行李箱帶密碼鎖,因此從未被打開,自己也很好奇里面裝的是什么?
經(jīng)過一系列操作,博主終于打開了行李箱,箱子里有許多女生衣物,還有書本、化妝品、相機包等。最令人驚詫的是,箱子里有一條疑似某奢侈品牌的項鏈,價值估計高達4萬多元。
有網(wǎng)友表示,“這有點賭博的成分,花1000元,或許里面東西不值500元呢?”也有網(wǎng)友質疑,“無人認領行李箱可以隨便買賣嗎?”“二手平臺或社交平臺對此類事情可以放任不管嗎?”“這是不是一種營銷手段,是否涉嫌侵權?”
有視頻制作者表示,這些行李箱有的是長期滯留在機場、火車站無人領取的,有的則是由租客抵押給房主的。
這些“無人認領行李”到底從何處流出?據(jù)此前媒體的報道,有機場工作人員稱,機場不會隨便處理旅客行李箱,更不會直接進行買賣。關于“無人認領物品”保管時間的長短,每個機場都有不同的規(guī)定。上海某機場的失物招領處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物品是充電寶的話,保管時間一般只有一周;普通物品保管時間是半年;貴重物品如電腦、手機、相機等的時間是一年。如果保管時間過了,仍無人認領,機場就會交給其他部門“處理”。但至于具體怎么處理,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
某航空公司熱線工作人員解釋,多年無人領取的失物一般會被視作“遺棄”,航空公司會交給一些特殊公司處理。可以肯定的是,國內航空公司不會直接拍賣、轉賣無人認領的旅客行李。
對于鐵路失物招領情況,12306工作人員則回復,一般保管時長最多為180天,逾期后通常銷毀處理。
△視頻截圖
遺失物絕不等于無主物
據(jù)那些售賣所謂“行李箱盲盒”的商家稱,這些行李箱一般是“機場、車站無人認領的無主物”。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教授劉文杰表示,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問題。機場、車站的無人認領行李箱,基本都是乘客因慌亂或疏忽而遺失的,這是遺失物。無主物是指沒有所有人的物品,遺失物絕不等于無主物。我國法律規(guī)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給權利人。機場、車站撿拾到旅客遺失的行李箱,應當及時通知本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應當及時通知本人領取,無法通知的,應當發(fā)布招領公告。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仍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
劉文杰還表示,我國法律還規(guī)定,所有人有權追回遺失物,即便他人通過出價購買到遺失物,所有人仍然有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兩年內要求返還。如果機場、車站認為這些行李箱屬于無主物而將其變賣,則涉嫌違法。考慮到機場、車站里旅客遺失行李并不罕見,機場、車站作為專業(yè)的運輸服務提供者擅自變賣行李箱的違法性尤為嚴重。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協(xié)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民盟哈爾濱市委會常委馮傳江則向記者解釋,其實丟失的物品應當區(qū)分遺忘物與遺失物。遺忘物是當事人可能一時想不起來丟在什么地方,但是經(jīng)過回憶可以找回的物品。比如,某人乘坐出租車,下車時過于匆忙,將行李箱遺忘在出租車后備箱里了。而遺失物往往是無意識的,比如,某人開車途中,一件衣服從車上遺落,等發(fā)現(xiàn)時完全不知道丟在何處,這就屬于遺失物。
對于遺忘物,我國刑法有專門規(guī)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出的,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刑法是以拾得遺忘物為規(guī)范對象的,但民法中未對遺忘物進行法律規(guī)制,所以,生活實踐中提到丟失物品多稱為遺失物。
馮傳江表示,在這里區(qū)分遺忘物與遺失物的目的就在于,大家要清楚銷售這些所謂的“無人認領行李箱”,除涉嫌侵權銷售、涉嫌虛假宣傳外,還涉嫌觸犯刑法。
“行李箱盲盒”很可能是商家的炒作和噱頭
劉文杰稱,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生活,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旅客行李箱屬于典型的私人物品,行李箱屬于私人空間,受隱私權保護,且其中往往有個人私密信息。依據(jù)國家網(wǎng)信辦《網(wǎng)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第6條規(guī)定,網(wǎng)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fā)布違法信息,其中就包括“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信息。在網(wǎng)絡上散布此類信息,應當依法予以處罰。個別商家打著“行李箱盲盒”噱頭,實際上是為了挑逗用戶的窺私欲。這一行為本身就有違背公序良俗的嫌疑。當然,所謂“行李箱盲盒”只是一些商家的單方表示,其是否確系被遺棄的旅客行李,尚不得而知。
馮傳江表示,行李箱盲盒開箱測評很可能只是商家的炒作和噱頭。一方面,如果無人認領的行李箱確實是從機場或是火車站流出的,這些商家就侵犯了原物主的財產權和隱私權,這種銷售行為違反了國家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和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禁止。另一方面,如果這些只是商家利用盲盒經(jīng)濟進行的炒作行為,商家還涉嫌虛假宣傳問題。
“從這也能看出,現(xiàn)在盲盒題材的商業(yè)模式已經(jīng)超越了商品的意義,越來越像是一種高消費的游戲,也裹挾著誘導賭博的文化。”馮傳江說。為此,他建議:嚴查貨源,堅決制止侵害失主財產權、隱私權和侵犯國家利益行為。此外,還要對網(wǎng)絡平臺加強監(jiān)管,堅決取締和打擊虛假宣傳行為,以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
編輯:羅文
關鍵詞:行李箱 機場 遺失 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