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xié)網(wǎng)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徐艷紅 付振強)酒駕尤其醉駕的社會危害性早已世人皆知。全國兩會期間,“醉駕入刑”話題再次成為代表委員討論的焦點之一,有人大代表呼吁應(yīng)廢除危險駕駛罪。
全國政協(xié)委員戴紅兵認為,當前,危險駕駛罪已成為刑事犯罪的第一大罪,有些人可能因此終身受到影響。但因危險駕駛罪的存在,交通肇事罪數(shù)量已大幅度下降,這說明危險駕駛罪具有預(yù)警功能、懲罰功能,已對路人人身安全形成了良好的法律保障?!耙虼?,當下肯定還不能廢除的?!?/p>
當醉酒狀態(tài)駕駛同屬機動車范疇的摩托車,入不入刑?戴紅兵委員認為,危險駕駛罪的主體主要是醉駕的“人”,摩托車駕駛員醉駕是對自身的傷害性更大一些,是否適用于危險駕駛罪不能實行“一刀切”。
“醉駕摩托車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是否大到我們要用危險駕駛罪去制裁他?其實駕駛?cè)藢ψ陨淼膫赡芨嘁恍?,對行人的傷害也有,但是否入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贝骷t兵委員認為,危險駕駛罪本身要求,就是要用危害性的程度去考量。如果危害性不大,或?qū)κ芎φ邩?gòu)成傷害的結(jié)果不明顯,就不能單純從行為上以對方喝酒或喝到一定程度去處罰駕駛?cè)恕?/p>
“危險駕駛罪是從行為上進行考量,而交通肇事罪是對結(jié)果進行處罰?!睂τ谧眈{摩托車行為,由此導致的結(jié)果可通過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裁決?!安荒芤驗槟ν熊囻{駛?cè)撕攘司凭鸵胄?,這個量刑確實太大了,也不太合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