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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通報2021年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記者劉夏村)記者27日從應急管理部獲悉,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日前通報了2021年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以及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主要蓄滯洪區(qū)、重點防洪城市、南水北調(diào)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沿海地區(qū)防臺風行政責任人名單。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之規(guī)定。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表示,據(jù)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汛期我國氣候狀況總體為一般到偏差,旱澇并重,區(qū)域性、階段性旱澇災害明顯,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偏多,夏季主要多雨區(qū)在我國北方,黃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珠江流域東部可能有較重汛情;新疆大部、長江中游降水可能偏少,易出現(xiàn)階段性旱情;全年登陸我國的臺風個數(shù)偏多。國家防總要求各級行政責任人堅持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扎實做好各項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切實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防汛 抗旱 行政責任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