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 id="mmmmm"></dd>
  • <noscript id="mmmmm"><dd id="mmmmm"></dd></noscript>
    <nav id="mmmmm"><sup id="mmmmm"></sup></nav>
  • <tr id="mmmmm"></tr>
  • <nav id="mmmmm"></nav>
    <tfoot id="mmmmm"><noscript id="mmmmm"></noscript></tfoot><tfoot id="mmmmm"><noscript id="mmmmm"></noscript></tfoot>
    <nav id="mmmmm"><ul id="mmmmm"></ul></nav>
  • 羞国产在线拍揄自揄自揄视频,直接看不卡无码免费视频,免费午夜无码片在线观看影,超碰av免费网络

    首 頁 要聞 要論 協(xié)商 統(tǒng)戰(zhàn) 黨派 委員講堂 理論 人事 社會 法治 視頻 文化

    首頁>要聞

    追究“0號感染源”刑責?宜依法審慎,別惜字如金

    2021年01月29日 10:18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分享到: 

    原標題:追究“傳染源”刑責事大,應公布更多詳情

    據(jù)媒體報道,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qū)人民檢察院已對“源升品質生活坊”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經(jīng)查,此次疫情系因東昌區(qū)“源升品質生活坊”經(jīng)營者季某某1月9日邀請黑龍江籍人員林某某(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通化疫情“0號傳染源”)到通化市為其產(chǎn)品進行銷售宣傳引起。1月17日,通化市公安局東昌分局已對該案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由于當?shù)赜嘘P部門的通報只有274個字,公眾對這件事還有很多疑問。比如,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0號傳染源”林某某,還是“1號傳染源”季某某?再比如,立案偵查的具體依據(jù)是什么?鑒于這是新冠肺炎疫情暴發(fā)以來為數(shù)不多的妨害傳染病防治案,而且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建議有關方面不要“惜字如金”。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若要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前提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且有“拒絕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等情形,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在兩高、兩部出臺的《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也重申了這一立法精神。

    但是,根據(jù)吉林省衛(wèi)健委的情況通報,截至1月8日24時,即季某某邀請林某某去通化開展活動時,吉林省已連續(xù)252天無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屬于低風險地區(qū)。而從后來公布的林某某活動軌跡看,他與1月9日前黑龍江省的幾個中高風險地區(qū)沒有交集。這是否意味著,根據(jù)國家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這種省際低風險區(qū)域之間的人員交流,并不在明文禁止之列,也不違反防疫規(guī)定?

    那么,吉林省當時是否有禁止聚集的要求?檢索新聞可知,吉林省市場監(jiān)管廳《關于加強對疫情期間以會議、授課等聚集方式開展營銷活動監(jiān)管的緊急通知》發(fā)布于1月16日。而季某某邀請林某某來吉林從事銷售宣傳是在1月9日。如果禁令在后,銷售宣傳在前,是否也不宜追溯性執(zhí)法?

    此外,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fā)以來,國家衛(wèi)健委曾多次發(fā)出“做好個人防護,不扎堆少聚集”等倡導,但并沒有明確禁止聚會,尤其在低風險地區(qū)。既然國家衛(wèi)健委和地方都沒有明文禁止聚會,涉案人員是否不應認為“拒絕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

    還有一點值得商榷的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主觀方面,還必須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的故意。而林某某系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當時并沒有任何感染癥狀,又來自一個低風險地區(qū),理應不知道自己已被他人感染。(后來的流調(diào)信息顯示,林某某1月5日坐火車時,曾與一對1月11日才確定為無癥狀感染者的夫妻在同一節(jié)車廂)。即便跨省搞了一些宣傳營銷活動,是否也很難說林某某和季某某“心懷叵測”,故意置傳染病防治法于不顧?

    其實,從保障公民權利的角度看,對“傳染源”的追溯問責,應該格外謹慎。嚴格意義上講,如果不是故意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沒有違反防控規(guī)定,任何感染者都是無辜的受害者,無論是“0號傳染源”,還是“1號傳染源”,他們的遭遇都值得同情。

    去年,一些地方發(fā)生疫情時,網(wǎng)上曾流傳所謂“毒王”的非理性言論,不少人因此遭遇網(wǎng)絡暴力。公眾高度關注通化這個案子,也是擔心,如果在沒有充分法理依據(jù)的前提下,開了追究“××號傳染源”刑責的先例,萬一其他地方效仿,可能會造成人人自危、惶恐不安的局面。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tǒng)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對待“傳染源”也應如此。對于是否要追責,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在防控疫情與保障權利之間找到最好的平衡點。當前,民眾對這個案件高度關注,但官方信息比較少,期待有關部門及時通報詳情,答疑解惑,并依法、審慎處理。(作者:楊宜桐,為法律工作者)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傳染病 某某 防治


    人民政協(xié)報政協(xié)號客戶端下載 >

    相關新聞

    羞国产在线拍揄自揄自揄视频
    <dd id="mmmmm"></dd>
  • <noscript id="mmmmm"><dd id="mmmmm"></dd></noscript>
    <nav id="mmmmm"><sup id="mmmmm"></sup></nav>
  • <tr id="mmmmm"></tr>
  • <nav id="mmmmm"></nav>
    <tfoot id="mmmmm"><noscript id="mmmmm"></noscript></tfoot><tfoot id="mmmmm"><noscript id="mmmmm"></noscript></tfoot>
    <nav id="mmmmm"><ul id="mmmmm"></ul></n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