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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樣本核酸檢測質量管理升級
近日,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醫(yī)療救治組發(fā)布《關于加強外送樣本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將采集樣本外送進行核酸檢測時,尤其是對集中隔離點、定點醫(yī)院人員進行外送核酸檢測時,要嚴格選擇檢測機構。對接收外送樣本的檢測機構應當增加抽查頻次,至少每月開展1次室間質量評價。
《通知》指出,對于入境人員等重點人群,要選擇靈敏度較高的檢測試劑,并選擇與反轉錄及擴增試劑配套的提取試劑和擴增儀,在用于臨床檢測前進行性能驗證。每批次檢測時,應當隨機放入至少1份弱陽性和3份陰性室內(nèi)質控樣本,避免假陰性和假陽性。
《通知》強調,在檢測室間質評樣本時,應當與臨床真實樣本一同檢測。對室間質評不合格或檢測結果不準確的實驗室,暫停核酸檢測業(yè)務,并提出限時整改要求;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國家和省級臨床檢驗中心要對轄區(qū)內(nèi)所用的檢測試劑進行上市后評價,指導當?shù)劐噙x采購靈敏度高、質量可靠的試劑。鼓勵對快速檢測設備開展上市后的臨床質量評估,為檢測機構選擇設備提供參考。(首席記者姚常房)
編輯:何方
關鍵詞: 樣本 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