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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將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 記者22日從教育部了解到,為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合同行為,化解校外培訓合同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教育部近日聯(lián)合市場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關于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據了解,通知部署了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重點針對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機構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jiān)管部門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對于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xié)調配合,綜合運用各種監(jiān)管手段形成執(zhí)法合力,努力提升整治效果,確保高質量完成集中整治。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將集中整治工作與推行《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結合起來,引導規(guī)范教育培訓機構簽約履約行為,提升工作效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培訓 整治 校外 消費者 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