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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選舉暫有12名獲提名人被裁定提名無效
新華社香港7月30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府選舉事務處負責香港特區(qū)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主任于30日作出決定,裁定黃之鋒、郭榮鏗等12名獲提名人士的提名資格無效。香港特區(qū)政府30日表示,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根據《立法會條例》,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簽署聲明,表示明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特區(qū)政府重申,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憲制責任。支持“香港獨立”、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特區(qū)的事務;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以及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在香港公布實施;表明意圖在確保于立法會占多數后行使立法會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特區(qū)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逼使特區(qū)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以及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區(qū)行使主權以及香港特區(qū)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qū)域的憲制地位等行為的人士,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特區(qū)政府指出,該12名獲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guī)定,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無效。其他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主任仍在依法進行審核,不排除還有部分獲提名人士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的可能。
特區(qū)政府表示,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特區(qū)政府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有責任執(zhí)行和維護基本法,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提名 香港 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