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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注重精準施策確保制度規(guī)范落地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以來,實踐中存在著認識不統(tǒng)一、量刑有困惑、辦案風險提升等問題,江蘇省鹽城市檢察院針對問題,精準施策,堅持三個注重,外強協(xié)作,內抓質量,促進程序簡化、實體從寬、質量從嚴,確保制度規(guī)范落地。
注重創(chuàng)新機制,保障適用質量。一是提升適用廣泛性。堅持“可用盡用、應用盡用”,建立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逐案說明機制,由員額檢察官詳細說明不適用的理由及履職經過,并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查把關,降低不適用的隨意性。今年以來該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達到89.6%。二是確保適用自愿性。加強認罪認罰制度宣傳,在公安派出所、看守所及檢察機關辦案場所等地點,滾動播放《認罪認罰宣傳片》,每案宣講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適用原則等,教育引導當事人認罪認罰。三是注重適用精準性。制定出臺精準量刑工作指引等文件,細化量刑規(guī)則,統(tǒng)一量刑標準,規(guī)范量刑建議提出、協(xié)商、調整等程序,如制作危險駕駛案《量刑換算表》,提升了該類案件辦理的規(guī)范化水平。主動與法院會商對接,就類案定期與法院進行交流,推動統(tǒng)一量刑標準。四是強化適用規(guī)范性。認真落實《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jiān)督管理辦法》,加強案件監(jiān)督,健全案件評查、核查等機制,先后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情況檢查活動5次,定期開展認罪認罰廉政風險點排查防控,確保案件質量。
注重嚴格辦案,釋放從寬紅利。一是堅持證明標準。始終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嚴把事實關、證據關,不因認罪認罰而降低證明標準,確保案件經得起法律和實踐的檢驗。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動寬嚴有據、罰當其罪,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統(tǒng)一。二是堅持少捕慎訴。審查批捕階段加強引導偵查,做實做細退回補充偵查工作。依法使用起訴裁量權,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及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擬作不起訴的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主動接受代表、委員、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監(jiān)督。三是堅持實體從寬。根據偵查、起訴、審判的不同認罪認罰階段,推行“階梯式”從寬,時間越早處罰越輕。對三年以下輕罪的認罪認罰案件,依法從寬從簡從快辦理。
注重從簡從快,提升司法效能。一是程序從快。建立健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銜接的案件處理機制,對認罪認罰案件進行分流處理,合理簡化刑事訴訟程序。探索建立速裁案件集中移送審查起訴、集中審查起訴、集中開庭審理機制,對可能判處緩刑的犯罪嫌疑人,提前委托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社會調查評估。二是流程從簡。妥善處理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的關系,探索認罪認罰案件“四優(yōu)先”,對認罪認罰案件優(yōu)先受案、優(yōu)先分案、優(yōu)先辦案、優(yōu)先送案,適當簡化文書,減少程序性、輔助性事項,實現案件快速流轉。三是人員從優(yōu)。調優(yōu)配強辦案力量,建立掃黑除惡、電信詐騙、邪教組織等專業(yè)化辦案團隊,突出實戰(zhàn)、實用、實效導向,積極借力檢察官工作群、檢答網、小課堂等平臺強化交流,提升隊伍業(yè)務素能,為更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供扎實的人才保障。
(作者單位: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制度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