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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被“雙開”
新華社濟南4月20日電(記者 閆祥嶺)山東省紀委監(jiān)委20日通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日前,山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用于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guī)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案謀私,破壞司法公正,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李勇 紀律 黨組 副書記 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