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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嚴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 入疆人員須集中隔離14天
新華社烏魯木齊3月19日電(記者潘瑩)3月19日零時起,境外來疆返疆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須集中隔離14天,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1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fā)布通告,進一步加強境外來疆返疆人員疫情防控有關工作。
通告要求,從3月19日零時起,境外來疆返疆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新疆,須第一時間主動向車站、機場等檢疫人員和社區(qū)工作人員如實報告相關信息,并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核酸檢測、集中隔離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通告說,境外來疆返疆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隔離期間如出現(xiàn)相關癥狀,要迅速做好個人防護,由各集中隔離點專車送發(fā)熱門診就診排查。檢查費用及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診療費用按醫(yī)保政策報銷。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人員,醫(y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對隱瞞接觸史、旅居史、謊報病情或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引發(fā)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造成傳播危險的境外來疆返疆人員,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月7日24時起,新疆(含兵團)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二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3月8日,新疆(含兵團)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實現(xiàn)清零。截至3月18日,新疆已連續(xù)29天沒有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完)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境外 疫情 肺炎 新疆 新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