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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九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 為中小學生減負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文字林霞虹 通訊員粵教宣)學校要承擔起減負主體責任,家長要理性設置對孩子的期望值……17日,廣東省教育廳召開廣東省中小學招生入學和中小學減負工作新聞通氣會。會上發(fā)布了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的《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分別從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家庭、政府等方面提出了27條舉措。
省教育廳副廳長王創(chuàng)說,學校是接受教育的主要場所,應切實承擔起“減負”的主體責任。《實施方案》規(guī)定,學校要加強課程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按要求開齊開足開好各類課程,科學編排課程并公布課程安排表。堅決杜絕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少講課后講”行為,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堅決查處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同時,加強學生電子產品進校園管理,合理控制電子屏幕開展教學時間??茖W合理布置作業(yè)。嚴格控制學生在校集中教學時間,合理安排學生離校時間,不得組織學生在節(jié)假日集體上課或考試。保障學生睡眠時間。
在校外培訓機構方面,王創(chuàng)說,校外培訓應當是對校內教育的補充和有益延伸,但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泥沙俱下,必須通過加強監(jiān)管引導走向規(guī)范。
因此,《實施方案》提出,要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lián)合招生。要參照校外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建立中小學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的備案管理制度。
“減負不是讓學生沒有學習負擔?!痹诮忉尅秾嵤┮庖姟窌r,王創(chuàng)特別指出要對減負有一個完整正確的認識。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減負 培訓 聯(lián)合 校外 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