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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90.66%消費者認為有必要對電視開機廣告進行整改
新華社南京8月29日電(記者 鄭生竹、潘曄)記者29日從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獲悉,該機構調查收集的15858份有效線上問卷顯示,96.4%的消費者告知家中智能電視存在開機廣告,48.88%的消費者表示是在購買后使用時才發(fā)現(xiàn)開機廣告,90.66%消費者認為有必要對開機廣告進行整改。
調查顯示,消費者反饋的開機廣告問題主要集中在購買前信息介紹不全面、開機廣告影響消費體驗、經營者行為侵權嚴重等方面。僅有12.29%的消費者在購買前被銷售人員告知有開機廣告。70.36%的消費者表示開機廣告對電視觀看有影響。78.2%的消費者認為開機廣告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關于廣告時長,45%的消費者告知開機廣告在15秒—40秒之間,36.21%的消費者告知在15秒以下,有9.65%的消費者告知開機廣告在40秒以上。有開機廣告的情況下,50.16%的消費者告知開機廣告無法中途關閉。
江蘇省消保委表示,開機廣告不是智能電視啟動必需的功能,消費者購買智能電視是為了收看電視節(jié)目,而不是為了每次開機被迫觀看商業(yè)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因此,經營者有義務向消費者告知智能電視是否存在開機廣告,如未明確告知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由于經營者通過出售加載開機廣告的智能電視獲得廣告費收入,而消費者卻被迫每次開機觀看廣告,即便經營者銷售時作出了告知,但該告知內容是消費者購買智能電視就必須接受無法自主關閉的開機廣告,這一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此外,銷售時未告知開機廣告或未能提供一鍵關閉功能侵害了消費者選擇權。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經營者應當在商品購買頁面或其他渠道公示具體的買賣合同或條款,在銷售時以顯著的方式向消費者明示智能電視播放開機廣告的功能,在未取得消費者同意時不得強行植入開機廣告,不得限制消費者拒絕開機廣告的權利。同時,即使消費者同意播放開機廣告,需要提供一鍵關閉廣告的功能。下一步,江蘇省消保委將以公開約談、限時整改等方式規(guī)范開機廣告侵權行為,不排除必要時通過公益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消費者 廣告 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