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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人名下車輛6月起可互換號牌
北京本人名下車輛6月起可互換號牌
8項交管新政6月起實施,北京368家4S店可代發(fā)臨時號牌;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
新京報訊 (記者裴劍飛)6月1日起,8項交管部門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將正式實施。其中,外省戶籍在京居民只需要持身份證即可報名學車,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北京市368家4S店也可以核發(fā)機動車臨時牌照。
外地駕校沒考完 可在京續(xù)考科目
內地外省市居民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北京市駕校報名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只需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未取得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外國人申請考領駕駛證的,仍按照原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而在駕照考試方面,有不少“準司機”都遇到過科一、科二、科三考試無法在統(tǒng)一地區(qū)完成全部考試的情況。從6月1日起,內地居民、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在外省市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到北京市居住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明直接到北京市的各車管分所申請繼續(xù)參加其他科目考試。
申請人為未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外國人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的相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身份證明,到市車管所申請繼續(xù)參加其他科目考試。申請人在原考試地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xù)有效。
需要提醒的是,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適用于辦理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業(yè)務。
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
在車管業(yè)務方面,從6月1日起,本人名下車輛號牌號碼可互換,在北京市登記的同一號牌種類、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的兩輛非營運機動車可以互換號牌號碼,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兩輛車的行駛證、登記證書、車輛標準照片和號牌到市車管所、車管分所辦理。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對已辦理互換業(yè)務的號牌號碼,如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再次互換或者申請保留原車號牌號碼的,自辦理互換業(yè)務1年后,方可提出申請。
此外,保留原號牌號碼也將延期至兩年,今年6月1日后,原車注銷或轉移登記后,保留原號牌號碼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今年6月1日前,啟用原號牌號碼時限已超過一年但申請時不足兩年的,也適用該措施。
北京市368家4S店可核發(fā)臨牌
北京市368家4S店可以在新車銷售后現(xiàn)場辦理機動車臨時號牌業(yè)務,不需要再到車管所或車管站現(xiàn)場申領臨時號牌。
同時,上述368家4S店中的90家4S店還可以代為辦理本店銷售的國產免檢小微型客車注冊登記業(yè)務,代為辦理免檢汽車、摩托車的檢驗標志、抵押和解抵押業(yè)務、駕駛證期滿換證等業(yè)務。
同時,在北京市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時,車管所與北京市稅務機關聯(lián)網核查購置稅電子信息,不再需要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對于5月31日(含)以前已經辦理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yè)務的機動車所有人,仍可持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到車輛管理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yè)務。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北京本人名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