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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慈善捐助始終“信”字當頭——民政部門多措并舉加強慈善捐助失信問題專項治理
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題:讓慈善捐助始終“信”字當頭——民政部門多措并舉加強慈善捐助失信問題專項治理
新華社記者 羅爭光
作為慈善組織,重大資產(chǎn)變動不向社會公開,不行;沒有公開的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不行;以新聞發(fā)布、廣告推廣等形式代替信息公開,不行;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卻不公布領取薪酬最高的人員職務和金額,不行……
2018年9月1日起,民政部出臺的《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開始施行。辦法規(guī)定,慈善組織公開募捐、重大資產(chǎn)變動及投資、重大交換交易及資金往來等情況,要向社會公開。這是民政部門完善慈善組織管理、加強慈善捐助失信問題治理推出的一項有力舉措。
慈善事業(yè),“信”字當頭,開展慈善捐助活動,更是要處處守信,以信任來呵護這項事業(yè)行穩(wěn)致遠。今年以來,為提升慈善捐助領域的誠信水平,加大失信問題治理力度,民政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舉措。
2018年初,民政部與國家發(fā)改委等40個部門聯(lián)合簽署《關于對慈善捐贈領域相關主體實施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建立了慈善捐贈領域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明確了列入慈善領域黑名單的5種情形,列明了24條由不同部門牽頭實施的懲戒措施,給慈善捐贈活動作出了正面引導,也給潛在的失信行為和責任人形成了有力震懾。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開展慈善捐助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時,將對照備忘錄中列入黑名單的情形,對由民政部門在日常管理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慈善組織、慈善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統(tǒng)計和梳理,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堅決列入。
同時,配合人民法院將在慈善捐贈相關活動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擔責任的捐贈人、受益人,配合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的假借慈善名義或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chǎn)的自然人、法人列入黑名單。
《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早在2017年12月就開始公開征求意見,2018年8月正式對外公布。據(jù)悉,為了使這些慈善組織的信息在民政部門統(tǒng)一的信息平臺公布,民政部已經(jīng)建立了部級統(tǒng)一信息平臺“慈善中國”網(wǎng)站,為信息公開工作提供落地支撐。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此次專項治理民政部門將突出三項監(jiān)管和懲治重點:一是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通過虛構事實等方式欺騙、誘導募捐對象事實捐贈的;二是慈善組織違法違規(guī)使用善款的;三是網(wǎng)絡募捐中違法失信的。
上述負責人表示,民政部門將通過暢通舉報渠道,加大懲處力度,對上述幾類慈善失信行為及時發(fā)現(xiàn),嚴厲打擊。對于詐捐、騙捐,冒用慈善名義募集捐款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慈善 捐助 失信 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