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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奇葩證明先要暢通投訴渠道
近日,司法部在中國法律服務網(wǎng)上正式開通“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jiān)督平臺”,群眾可通過網(wǎng)站和手機客戶端提出意見建議。司法部介紹,對于群眾的投訴和舉報,地方要在15天內(nèi)反饋答復,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20天,司法部將督辦相關單位進行答復。(9月5日人民網(wǎng))
奇葩證明近年來可謂飽受詬病。之所以稱其為奇葩,蓋因其要么理由很奇葩,要么證明事項很奇葩,例如證明“我是我”、“你媽是你媽”還有“他還活著”等等,五花八門、不一而足。有的證明事項即使看起來并不是很奇葩,但是卻很繁瑣、很煩人,比如說開了一個證明之后,卻被要求再開另外一個證明來驗證前一個證明,如此循環(huán)往復,不停證明,簡直是“子子孫孫無窮盡也”,讓辦事人跟斷腿、踏破門,開了一大堆證明卻還是沒有辦成事。如此一來,各種證明難、證明繁問題簡直成了人們生活辦事的一大痛點。
其實,出現(xiàn)這一狀況絕非偶然。一方面,它首先是一個作風問題。由于一些辦事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懶作為,便將明明不屬于辦事人自證的事項也甩鍋出去。還有的則是怕?lián)熑?,明哲保身。凡是稍有疑點的就不加分辨,更懶得自己求證,而是直接推給辦事人去開證明存檔備查,以盡可能地洗脫責任。另一方面,它也是一個技術問題。辦事部門對自己業(yè)務范圍內(nèi)的證明事項規(guī)范、清理不夠,該不該、能不能開證明一律由工作人員“自由心證”或者說是想當然,奇葩證明自然少不了。而各行業(yè)部門之間的信息不共享、流轉(zhuǎn)不暢通,也是造成證明多、證明煩的重要原因。此外一個不能忽視的原因就是有關奇葩證明的投訴處理渠道不暢通,公眾遇到奇葩證明除了媒體曝光投訴無門,不僅導致辦事人不滿意,也造成相應的奇葩證明不能及時得到反饋曝光和清理整改。
因此,要徹底治理奇葩證明和循環(huán)證明、重復證明等各種“證明難題”,除了要正本清源,大力加強辦事部門和窗口工作人員作風建設,增強工作責任心,減少隨手“甩鍋”現(xiàn)象,以及深入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和證明清單制度建設,限制各種沒有依據(jù)的證明要求以外,還要著力疏通證明爭議投訴渠道,明斷是非,在解決辦事人合理訴求的同時,依法依規(guī)糾正不當證明問題并查處責任人,從而促進“證明煩”“辦事難”問題的加速化解。
總之要給辦事人一個說理的地方,確實需要開的證明要解釋清楚,不需要開的證明要堅決查糾,以有效維護辦事人的合法權益,落實簡政放權和“放管服”等工作要求。
現(xiàn)在,司法部正式搭建開通了全國統(tǒng)一的“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jiān)督平臺”,可謂正當其時,大快人心。其意義不但在于為全國所有辦事人提供了一個投訴通道與官方“靠山”,而且等于是向“奇葩證明”亮明了一個最權威的“照妖鏡”,李逵還是李鬼,合理還是刁難,拿過來“照一照”原形畢現(xiàn),這對那些高高在上、冷硬橫推的辦事部門和工作人員,也是一種有效的監(jiān)督和震懾。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證明 奇葩 辦事 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