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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禁不住如此的腦洞大開
這兩天,住房短租平臺愛彼迎(Airbnb)發(fā)布的一則“把家安在長城上”的“奇屋一夜”體驗招募鬧得沸沸揚揚。其官方在微信平臺和微博發(fā)布了活動宣傳方案,稱將從11個國家用戶中選取4組人在長城住宿一夜,地點位于北京延慶。有網(wǎng)友提出質(zhì)疑,此舉是否會破壞文物?愛彼迎回應稱,該活動得到舉辦地政府和市區(qū)兩級旅游部門的支持,不涉及固定物搭建,也不破壞長城風貌。
但打臉的是,8月6日晚,延慶區(qū)委宣傳部官方微博“北京延慶”發(fā)布聲明稱,延慶區(qū)文物保護部門未收到任何公司或機構關于此項活動的報審文件,也未審批過任何在長城上開展民宿體驗活動的項目。延慶區(qū)文物保護部門認為,這種活動方式不符合長城文物保護理念,不支持在長城上開展此類活動。
其實,《長城保護條例》第十八條就明確規(guī)定禁止在長城上“架設、安裝與長城保護無關的設施、設備”“展示可能損壞長城的器具”。愛彼迎的活動把烽火臺裝飾成“臥室”,顯然不合規(guī)定。據(jù)悉里面還會設置大床、臺燈、地毯、座椅等簡單家具,還會有一個衛(wèi)生間。這樣一來,活動方保證的“不會在長城上動一顆釘子”就無比令人懷疑。
此外,這種帶有營銷色彩的民宿體驗,先不說一晚上真的能展示出長城多少的建筑及文化魅力,愛彼迎方面又如何能夠百分百確保不會損壞文物?它采取了哪些相應措施來應對這種可能存在的隱患?細究起來,愛彼迎不過是打著體驗長城魅力的旗號,搞起了商業(yè)性營銷活動,追求的依舊是自身利益。創(chuàng)意雖好,但給長城帶來的風險同樣很大。
如果這次縱容愛彼迎“把家安在長城上”,下回,再有人要在長城上搞其他活動怎么辦?如果長城可以,那是不是故宮、莫高窟、布達拉宮都可以落入“奇屋一夜”這類活動的備選名單?最怕的是因破窗效應引發(fā)對于文化遺產(chǎn)的掠奪式開發(fā)。
有人說不該這么古板,愛彼迎的活動能讓文物“活”起來也是極好的。確實,文物和文化不應該高高在上,讓人敬而遠之,但文化資源開發(fā)不能予取予求。保護和利用,尺度應拿捏得當,合理合法應為底線,利用文化資源的同時更要謹防破壞文物。
承載千年風霜雨雪的長城,蘊含千年文化魅力的長城,需要的不是這種“殺雞取卵”式的利用,而是合理的保護與開發(fā)。故宮,便可謂保護利用文物的范本。開設故宮淘寶店,配合拍攝《我在故宮修文物》紀錄片,將文化打造成產(chǎn)品等舉措,既完美地利用了故宮的相關資源,又做到了商業(yè)化與藝術化的并駕齊驅(qū),不僅有力地宣傳了故宮相關的知識點,而且真正展現(xiàn)了故宮的文化魅力。保護與利用,相得益彰。反之,在長城上搞民宿,不見保護,只有利用。這個腦洞真的要不得,此類先例也不可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長城 活動 文物 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