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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內部調查報告:招生政策對亞裔有“負面影響”
中新網6月16日電 綜合報道,就哈佛大學是否在招生過程中存在對亞裔的歧視問題,15日,哈佛和狀告哈佛的“學生公平入學”組織都提交了法庭文件。其中包括一份早年哈佛內部研究辦公室調查報告,報告稱哈佛招生政策對亞裔學生有“負面影響”。
哈佛大學校報《深紅報》(The Harvard Crimson)報道稱,這份報告此前并未曝光,不過曾在2013年時在哈佛高層間流傳。
哈佛內部研究辦公室在報告中指出,相比低收入家庭學生,哈佛的招生程序對校友子女及運動員學生更加有利。報告還稱,“亞裔表現優(yōu)異學生的入學率更低”,且亞裔是在種族項目內唯一有負面影響的群體。
2012年,哈佛畢業(yè)生Ron K. Unz曾指責哈佛招生存在“反亞裔”的偏見,之后哈佛大學法律顧問尤利亞諾(Robert Iuliano)要求該校內部研究辦公室就招生程序進行調查。
“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組織指出,這份報告是支持歧視亞裔指控的證據。SFFA主席布魯姆(Edward Blum)在聲明中寫到,法庭文件揭露了哈佛對亞裔申請學生歧視的驚人程度。
【亞裔申請人缺乏“個人特質”?】
根據15日在波士頓聯邦法院提交的160000多份學生記錄分析,哈佛對亞裔申請人個人特質的評價,一直低于任何其他種族。亞裔申請者被描述成“標準性強”,也就是缺少特色;另一方面,如“積極人格,可愛,勇氣,善良”和被“廣泛尊重”等描述則缺乏。
盡管分析發(fā)現,亞裔美國人比任何其他種族或族群的申請人在考試成績,和課外活動方面的得分都要高,但學生的個人特質評分大大降低了他們被錄取的機會。
“事實證明,亞裔美國校友,學生和申請人的懷疑始終是正確的”,“學生公平入學”組織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今天的哈佛大學與20世紀20年代、30年代對猶太人的申請人有著同樣的歧視和陳規(guī)定型觀念。”
法庭文件稱,哈佛大學的研究人員在2013年的一系列內部報告中指出了對亞裔申請人的偏見。但哈佛大學選擇忽視了這一發(fā)現,并且從未公開發(fā)布過這些發(fā)現。
【哈佛:歧視指控有誤導性】
哈佛在自己的法庭文件中,強烈反對SFFA的觀點,并稱這一內部調查報告是不完整的。
哈佛律師表示,SFFA用來自哈佛ORI部分員工的文件,來支持亞裔申請者在招生過程中受到不公待遇的觀點。但是這些文件中的分析并不是用來評估哈佛是否刻意歧視,也沒有得到相關的結論。
該律師指出,報告并沒有考量哈佛招生評估的部分關鍵信息。在另一份全面觀察審閱哈佛招生過程的調查中并沒有顯示對亞裔招生有任何負面影響。
上周,哈佛大學即將卸任的校長弗斯特(Drew Faust)在電郵中表示,堅決維護哈佛的招生政策,并稱SFFA組織所謂的招生歧視是“不準確的”。
“這些指控有誤導性,并將無任何背景的數據有選擇性地呈現出來?!惫鹦iL稱,“他們的意圖是質疑本科招生過程的完整性,并推進分歧性議程?!?/p>
她表示,哈佛試圖創(chuàng)建一個多元化的學生群體,招生中考慮多種因素,聲稱“哈佛的做法既合法又公平”。
【或影響美國大學招生錄取】
此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由于招生過程并不公開透明,哈佛大學是否存在以打造多元化學生群體的名義,對亞裔美國人進行歧視的現象。
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發(fā)現,亞裔學生的SAT成績需要比白人高出140分,才會獲得同樣進入私立院校的機會。
網站數據顯示,哈佛大學2021屆學生中有14.6%的非洲裔美國人,22.2%的亞裔美國人,11.6%的西語裔美國人,以及2.5%的美洲土著居民或太平洋島民。
此案最初于2014年遞交法院,對哈佛大學的招生政策提出挑戰(zhàn)。SFFA也因此獲取了哈佛大學的招生記錄。原告3月份給法庭致信稱,文件“證據確鑿,無需審判”,懇請法院就此一項文本作出傾向原告的判決。
今年秋天,波士頓聯邦法院可能會審理此案,美國司法部,法律專家和倡導團體正在密切關注這一案件,它可能會對大學招生錄取產生廣泛影響。過去,平權行動案件主要集中在白人學生是否在大學錄取中因其族裔而處于不利地位。
編輯:曾珂
關鍵詞:哈佛內部調查報告 招生政策對亞裔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