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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往來港澳不再持用通行證?國家移民管理局辟謠
中新網6月12日電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微博今日發(fā)布消息,稱近日有媒體刊發(fā)“粵港澳試點三地多證合一服務,往來港澳不再持用往來港澳通行證”等報道,引起社會關注。對此,國家移民管理局表示,相關報道內容不實,本局未與相關公司就此事有過溝通合作。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應申領并持用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和簽注。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微博截圖
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是國家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為往來港澳的內地居民和來往內地的港澳居民簽發(fā)的出入境證件。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內地和港澳地區(qū)分別實行出入境管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須根據不同的事由提交相應申請材料、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方可往來港澳地區(qū),持證人進出關時應接受查驗,經確認證件、簽注合法有效后方可準許持證人出境、入境。
國家移民管理局提示,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須事先辦妥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時須持用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辦理出境、入境手續(xù)時應當主動出示證件,自覺配合邊檢部門的查驗。
編輯:秦云
關鍵詞:廣東 香港 澳門 國家移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