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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要搬三大“絆腳石”
近日,記者在西部某省基層調研時發(fā)現(xiàn),當地正在積極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以把持基層政權、壟斷農村資源和村霸等為主的農村黑惡勢力是重點之一。雖然專項行動效果顯著,但政法部門在農村掃黑除惡行動中,還面臨三大絆腳石。
絆腳石之一,在于村霸違法行為的“灰度”較高。據基層政法工作人員介紹,近些年農村群眾的法治意識顯著提高,村霸們逃避打擊的意識也不斷提高。有基層干部說,村霸們并不傻,他們不會利用純粹的暴力來壟斷市場、欺行霸市,一些法律邊緣的、灰色的手段才是村霸們的首選。
以記者調研的西部某市為例,當地新開了一家水泥廠,會有村民組織村里閑散人員到水泥廠堵門,要求接手水泥廠的運輸生意;有的村霸到建筑工地干擾施工,意圖霸占砂石料供應、運輸等。基層執(zhí)法部門對此最頭疼的地方在于,明知這些村霸目的非法,但因其手段往往游走在治安與刑事之間,訓誡教育沒什么實際效果,依法進行打擊懲戒的難度又很大。
絆腳石之二,在于村霸同基層政權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農村是熟人社會,鄉(xiāng)鎮(zhèn)、縣區(qū)同樣交織著各種各樣的人情網、關系網。雖然目前各地加大了地方黨委、政府重要領導以及紀委、政法委、組織部長等重要崗位干部的外調力度,但行使黨委、政府具體職權、職能的大量科級干部,仍以本地人居多。他們長期工作生活在一起,有些人同村霸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甚至從小就是親戚、朋友、同學。這種源自親情、友情的干擾,無法徹底隔離。
加之村霸們?yōu)閷で蟊幼o,往往會通過利益輸送等各種手段主動攀附,使個別干部成為自己的“消息樹”“保護傘”,極大地增加了執(zhí)法打擊的難度。國內近期陸續(xù)公布的掃黑除惡成果中,不少都可見“保護傘”的影子,甚至有的案件中“保護傘”直接變身黑惡勢力的“帶頭大哥”。
絆腳石之三,在于執(zhí)法人員對自身安全等方面存在顧慮。有的基層工作人員表示,鄉(xiāng)鎮(zhèn)、縣城就這么大,地方黑惡勢力想掌握誰在辦什么案子,并不是什么難事。如果執(zhí)法人員不受黑惡勢力干擾、不聽說情人打招呼,依法對村霸進行處理之后,個人未來的事業(yè)發(fā)展甚至家人的安全等,都將面臨風險。這也直接導致了個別鄉(xiāng)鎮(zhèn)、縣區(qū)派出所干警從“執(zhí)法者”變成了“調解員”,在處理部分涉黑涉惡案件時,除非涉及人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否則就會選擇當“和事佬”,無法公平公正嚴格執(zhí)法。
上述問題的存在,客觀上導致了很多受害群眾因為擔心受到進一步侵害,選擇忍氣吞聲;有人擔心出庭作證后村霸抓不進去、受不到應有的懲罰;有人擔心村霸的違法行為往往構不成嚴重的刑事犯罪,刑期較短,出來后打擊報復自己。可以說,以上問題不徹底解決,將嚴重影響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效果。
根據中央紀委印發(fā)《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的意見》,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堅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強化監(jiān)督、鐵面執(zhí)紀、嚴肅問責,堅決沖破“關系網”、打掉“保護傘”。這一意見從某種程度上說,給基層落實專項斗爭提供了政策保障。
不少基層干部希望,中央有關部門應盡快收集專項斗爭中打擊農村、城鎮(zhèn)黑惡勢力的典型案例,加強辦案指導,給各級基層執(zhí)法部門“打個樣”。對典型黑惡勢力背后的“保護傘”要進行深挖和嚴肅處理,讓心存僥幸的村霸和個別通風報信、干擾辦案的“保護傘”受到應有的懲罰,從而進一步堅定基層執(zhí)法部門嚴格執(zhí)法、掃黑除惡的信心和決心。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村霸 掃黑 除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