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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垃圾強制分類必須下更大決心
2017年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家發(fā)改委、住建部發(fā)布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部署推動生活垃圾分類。一年多過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怎么樣?實施起來有什么難度嗎?記者近日進行了走訪調(diào)查。(4月8日中國新聞網(wǎng))
記者調(diào)查的結果很不理想。不同小區(qū)采取的措施和情況差異很大,有些較好,而有些小區(qū)垃圾桶都是“清一色”,并沒有進行分類,垃圾回收車回收時對這些垃圾也是“一鍋燴”。這證明,“生活垃圾分類實施1年,多數(shù)人扔垃圾不分類?!币溃@只是記者在46個率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城市之一的北京做的調(diào)查,其他城市又如何呢?
事實上,率先試點的各城市,都相繼出臺了垃圾強制分類的配套措施。如上海、廣州、深圳、廈門等城市,分別出臺了本市的垃圾強制分類規(guī)定,基本上都是對個人或企業(yè)違規(guī)處以最高罰款,且不少城市已在整治行動中動了真格,有些城市對個人罰款最高達1000元,對單位罰款最高達5萬元。而有些城市則采取了獎勵與處罰相結合的措施,讓違規(guī)者“喊疼”的同時,也盡量使垃圾分類更人性化。廈門甚至是把分類與個人信用掛鉤,還采取了舉報獎勵制度、曝光制度等措施。不過,從反饋的消息來看,垃圾分類都遇到了阻礙。
除了居民小區(qū)中的垃圾桶都是“清一色”,沒有按規(guī)定設置分類垃圾桶外,即便設置分類垃圾桶的小區(qū),不少居民仍延續(xù)著以前傾倒垃圾的習慣。沒有在傾倒垃圾時“對號入座”。即使有些居民被抓現(xiàn)行,還滿不在乎,甚至被罰款也顯得若無其事。而且,在垃圾分類執(zhí)行中,還普遍存在“執(zhí)法難、取證難”這兩個老大難。執(zhí)法成本大一直無法有效解決,這使垃圾分類難上加難。
可就是再難,也必須把垃圾分類的試點工作開展下去,絕不能半途而廢!成本再大,也要執(zhí)行,沒有退路!事實上,早在世紀之交的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廣州、桂林、深圳、廈門就被確定為全國8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可18年過后竟又回到了起點。如果再不加以重視,何時才是個頭呢?
目前,我國的危廢品如廢電池、廢藥品、費家電、廢油漆、消毒劑、廢膠片等,已對環(huán)境造成了重大危害,而這就是垃圾分類不到位、落實不徹底造成的:既沒有按《方案》中的要求專設場所或容器,也沒有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就是說,有害垃圾箱并不多見,這就使有害垃圾直接被投放到普通垃圾箱內(nèi),潛在危害巨大。
既然是垃圾“強制”分類,就必須有“強制”的措施和執(zhí)行力,這是垃圾強制分類成敗的關鍵。對分類的幾個難點,如人們配合與否、技術配套,以及取證難、執(zhí)法難等,看似很難,但如果下更大的決心,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并非做不到。參考國外一些垃圾分類做得較好的國家,之所以做得較好,就是因為在垃圾分類中不惜成本,做到了設施配套齊全,且執(zhí)法監(jiān)督到位。
當前我國每年產(chǎn)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超過1.5億噸,并正在以每年8%至10%的速度遞增。目前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累積存量已達70億噸,占地約80多萬畝。全國688座城市,除縣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包圍中,有1/4城市已沒有合適場所堆放垃圾,我國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資源損失價值在250至300億元,“垃圾圍城”到處顯現(xiàn)。
由此,對垃圾強制分類,必須下更大決心,甚至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垃圾分類事關生態(tài)文明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意義重大,必須高度重視起來。否則,《方案》中提出的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的目標,何以實現(xiàn)?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垃圾 分類 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