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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酒駕走在“鄉(xiāng)間的小路上”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駕入刑后,全國性嚴打酒駕整治行動不斷深入推進,目前酒駕問題已大為減少。然而,在農村地區(qū),特別是偏遠農村地區(qū),酒駕問題仍大量存在,嚴重危及交通安全。以河北省為例,當前該省酒駕、醉駕由市區(qū)向外蔓延的趨勢較為明顯,特別是農村地區(qū),已成為酒駕、醉駕違法的“重災區(qū)”。
一段時間以來,“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已經成為一種流行句式。很多人認為在公共治理中,治理酒駕具有一定的現(xiàn)象級意義。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治理酒駕也存在嚴重的“城鄉(xiāng)差”。相對于城市在治理酒駕上取得的成功,農村顯然還存在一些問題。
媒體報道了一個典型案例。近日,河北省滄州市滄縣大官廳鄉(xiāng)劉某駕駛一輛小轎車在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劉某夫婦和一雙兒女全部遇難。經檢測,駕駛人劉某屬于醉駕。據統(tǒng)計,2017年以來河北省因酒后醉酒駕車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有40余起,造成55人死亡。其中,涉及農村道路或臨近農村道路的酒后或醉酒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有14起,死亡22人。血淋淋的教訓一再提醒,不要讓酒駕也來個“送禍下鄉(xiāng)”。
面對農村地區(qū)成為酒駕、醉駕違法的“重災區(qū)”,有人認為這與農村勸酒風氣盛行有相當大的關系。不必諱言,農村歷來是移風易俗的重點,但就勸酒風氣來說,恐怕不能算是農村的專利,城市勸酒風氣一點也不遜色。而城市治理酒駕的勝利,也不能簡單歸結為喝酒風氣的好轉。
當人們在談論“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時到底在談什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曾經表示,“法律只有動真格,違法行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動真格”也被認為是治理酒駕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具體到農村治理酒駕的不如人意,不能否認的一個事實是,在治理酒駕的密度與力度上,確實存在城鄉(xiāng)差別。當這種治理上的城鄉(xiāng)差別,碰到意識上的城鄉(xiāng)差別時,更是發(fā)生了復雜的反應。
在過去,酒駕之所以成為老大難問題,根子出在“沒人管”和“沒有事”上。只要解決好這兩個問題,治理酒駕就不是什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具體到農村,由于警力投入的相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沒人管”的情況。誠如河北省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很多農村群眾認為縣鄉(xiāng)道路車少,喝點酒開車只要沒喝醉就不會出事,確實存在“沒有事”的僥幸心理。問題的復雜之處在于,“沒人管”的客觀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沒有事”的現(xiàn)實。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那么酒駕“送禍下鄉(xiāng)”就很難避免。
此外,還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改善農村地區(qū)交通硬件設施,提高農村交通執(zhí)法水平和實效。目前,不可能要求農村地區(qū)都像大城市那樣配備充裕的交通執(zhí)法資源和完備的交通設施,但是適當增加交通執(zhí)法和管理的力量,如以鄉(xiāng)鎮(zhèn)為單位建立規(guī)模適度的交通執(zhí)法管理隊伍,并對一些年久失修存在交通隱患的鄉(xiāng)村道路進行維修改造,包括在重要路段配備紅綠燈,完善鄉(xiāng)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提醒標志和防護設施等等,所有這些的成本不會太高,應當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實際上,這些工作就是在農村植入一種交通規(guī)則的應用場景,對于在農村普及交通法規(guī)知識,強化農民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意識,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治理酒駕應該不分城市鄉(xiāng)村。如果說現(xiàn)在城市治理酒駕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步入了“常”“長”的軌道,那么接下來,則應該把治理酒駕的重點放在農村。在這一語境下,應該堅持“三條腿走路”,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新農村要有新氣象;二是加大警力投入,不能厚此薄彼;三是加大治理合力,發(fā)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
沒有安全感就沒有幸福感,別讓酒駕走在“鄉(xiāng)間的小路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酒駕 治理 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