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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承認“受貢”上億韓元 拒絕說明贓款去處
韓國檢察官15日說,前總統(tǒng)李明博承認任職期間從國家情報院“受貢”1.07億韓元(約合63萬元人民幣)。
韓聯(lián)社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一名檢察官為消息源報道,李明博前一天接受訊問時承認,他任總統(tǒng)期間經(jīng)由身邊助手從時任國家情報院院長元世勛處拿到這筆“特別經(jīng)費”。只是,李明博拒絕說明“貢款”去處,否認妻子金潤玉涉案。
李明博2008年至2013年任總統(tǒng)。他14日首次以嫌疑人身份接受檢方訊問,累積時長21個小時。他面臨近20項罪名指控,包括受賄、挪用公款、玩忽職守、濫用職權(quán)和違反選舉法,是第五名受到檢方傳喚調(diào)查的韓國前總統(tǒng)。
那名不愿公開姓名的檢察官說,李明博還承認從出售兄長所持地皮的交易中拿走67億韓元(3960萬元人民幣),用于改造自家住宅。他堅稱,這筆錢屬“借款”。
李明博否認其他全部指控。
就以“幕后老板”身份借由大世汽車附件有限公司及其分包商設立巨額秘密基金、濫用職權(quán)授意總統(tǒng)府青瓦臺和外交部協(xié)助這家企業(yè)追回在美投資資金等指控,李明博自稱“一無所知”,說是手下官員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為。
三名與李明博關(guān)系密切的前助手接連招供,把矛頭指向李明博。那名檢察官說,李明博接受訊問時辯解說,這些人“為與檢察官達成交易而做假口供”。
檢方后續(xù)將綜合考慮偵查結(jié)果和李明博供述內(nèi)容,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請逮捕令。(閆潔)【新華社微特稿】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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