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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生日”涉嫌違反慈善法 捐款者可申請退款
“同一天生日”涉嫌違反慈善法 捐款者可申請退款
人民網深圳12月28日電(王星、夏凡)12月23日,一款名叫“同一天生日”的網絡籌款活動在微信朋友圈熱轉。用戶只要在“分貝籌”平臺輸入生日,就會匹配一名相同生日的貧困兒童,直接通過微信為其捐贈1元錢。
不到兩天時間,該活動募集到捐款近300萬元。然而,有細心的網友發(fā)現,在該活動的募捐頁面上,有的孩子頭像照片相同,卻以不同名字出現在不同頁面,并顯示不同的生日。
例如,11月24日出生的“貴碧”和1月3日出生的“阿碧”是同一人;5月5日出生的“阿豪”與12月26日出生的“小豪”照片也一模一樣。甚至還有一名女童“小丹”,出生日期標記為2009年2月29日,而這一天根本不存在。這種“一人分飾兩角”“出生日期不存在”的問題,總計有6處。
“孩子的信息是否真實”“是否真的貧困戶”“善款最終進了誰的錢包”“募捐主體是否有募捐資質”……隨著事件的發(fā)酵,一連串質疑聲接踵而至。
“當時我的第一感覺是‘被騙了’。”家住深圳福田區(qū)的瀟瀟參與“同一天生日”籌款活動。發(fā)現活動存在問題后,她既難過又憤怒,馬上刪除朋友圈的分享。“1元錢雖然不多,但想到自己的善良被人利用,感覺真不好。”
“同一天生日”由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聯合“分貝籌”共同發(fā)起。其中,愛佑未來基金會是深圳的一家公募基金會,而“分貝籌”則是北京零分貝科技有限公司與愛佑未來基金會合作推出的微信公號。
面對網友的質疑,愛佑未來基金會在其微博回應,12月22日,“分貝籌”工作人員為了測試效果,將“同一天生日”提前轉發(fā)到朋友圈,由于粗心大意,未及時進行刪除導致外傳。“這完全是我們的問題所導致的低級錯誤,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脫。”
“分貝籌”則回應,該平臺上所有的受助學生都來自“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活動所得善款也將進入愛佑未來基金會賬戶,并統一發(fā)放給受助學生,資助標準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每人每月100元,高中階段的貧困孩子每人每月200元。
到底是慈善還是詐捐?12月24日,深圳市民政局宣布,對“同一天生日”展開調查,并于12月26日宣布,對活動發(fā)起方——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進行立案調查。
《慈善法》規(guī)定,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fā)布募捐信息。不具有公募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與具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分貝籌’并沒有網絡募捐資格。”華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褚鎣表示,2016年,民政部指定首批13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但“分貝籌”并不在其中。“‘分貝籌’的運營主體是是北京零分貝科技有限公司,既不是民政部指定的互聯網募捐平臺,也不屬于具備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
根據《慈善法》,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進行公開募捐,民政部門可責令退還違法募集財產,并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如果該活動存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惡意詐騙,主辦方還將承擔刑事責任。”廣東省瀚宇律師事務所徐妍表示。
“如果不涉嫌違法,我們也不會立案。通過前期調查,已初步確定‘同一天生日’涉嫌違反慈善法。”深圳市民政局黨委委員、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凌沖表示,“同一天生日”是一個網絡募捐活動,但“分貝籌”并不是民政部指定的有募捐資格的網絡平臺。這明顯違反慈善法相關規(guī)定。“我們將根據最終的調查結果,對相關各方進行處理。”
12月28日,愛佑未來基金會發(fā)布最新回應。對籌款項目存有疑慮的捐贈人,該基金會將安排專門的工作組為其退款。“未退回的剩余善款,承諾在民政部門和當地政府的監(jiān)督下,全程透明公開,執(zhí)行好救助項目。”
編輯:秦云
關鍵詞:同一天生日 違反慈善法 申請退款